浙政办发〔2023〕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十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十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的通知
浙政办发〔2023〕2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将杭州市西湖区翠锦苑小区等14家单位和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街道九塘社区老街区域等8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列为第二十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现予公布。
各市、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整改期间安全管控。按要求整改完毕后,以设区市为单位向省政府申请验收销号。
鉴于浙政办发〔2022〕33号文件公布的第二十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不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31日
第二十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
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14家)
(一)杭州市。
西湖区:翠锦苑小区
萧山区:恒安名座大厦
(二)宁波市。
江北区:外滩风景大厦
镇海区:富尔顿大厦
(三)温州市。
瑞安市:香颂花苑小区
平阳县:昆玉华府大厦
(四)嘉兴市。
平湖市:世达物流中心
(五)绍兴市。
柯桥区:锦中嘉苑小区
(六)金华市。
义乌市:东方桂冠针纺织品(浙江)有限公司
(七)衢州市。
衢江区:浙江彭胜文教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八)舟山市。
普陀区:浙江凯虹集团有限公司华侨饭店
(九)台州市。
临海市:白云崇和华城小区
(十)丽水市。
莲都区:丽水市绿谷明珠商贸有限公司
缙云县:壶镇乐业广场
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区域(8处)
(一)杭州市。
上城区:九堡街道九塘社区老街区域
(二)宁波市。
象山县:丹东街道桥头胡村
(三)温州市。
乐清市:虹桥镇霞村村
(四)湖州市。
吴兴区:震远同工业产业园区
(五)嘉兴市。
秀洲区:王店镇八联村南草荡区域
(六)绍兴市。
诸暨市:大唐街道路西新村自建房集中区域
(七)金华市。
东阳市:南马镇红木加工企业集聚区
(八)台州市。
温岭市:箬横镇下朱村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