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3〕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东阿经济开发区和山东阳谷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东阿经济开发区和山东阳谷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的批复
鲁政字〔2023〕53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东阿经济开发区和阳谷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的请示》(聊政呈〔202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山东东阿经济开发区、山东阳谷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
二、调整后,山东东阿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489.32公顷,共三个区块。区块一:中心片区,面积1188.5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陈高路,南至文化街,西至青年街,北至长江二路;区块二:姜楼片区,面积221.3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祥福路,南至前王路,西至G341线及关顾路,北至司岗村土地及东阿县华涛钢球有限公司;区块三:高集片区,面积79.4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高东高速,南至高富路,西至兴安路,北至高鸿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山东阳谷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499.80公顷,共三个区块。区块一:东部工业集中区,面积620.17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三八渠西路,南至黄河路-老齐南路,西至京九东路,北至开发区人工湿地南侧;区块二:西部工业集中区,面积438.3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华山路,南至规划鄱阳湖路,西至西湖工业路,北至赵王河路;区块三:北部工业集中区,面积441.2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聊阳路,南至省道S249,西至京九铁路东侧,北至平安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以水定产、产业集聚原则,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努力把山东东阿经济开发区、山东阳谷经济开发区打造成助力区域“双招双引”的主阵地和改革创新的新引擎。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