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2023〕1号《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浙建〔2023〕1号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明确房地产开发经营者、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消费者等各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房屋交易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对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浙江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3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消费者等使用,并做好宣贯工作。各地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系。
本次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18版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2023年7月1日(不含当日)前已部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分批预售的,可延用原预售合同文本,也可以使用2023版合同示范文本;达到现售条件后,使用2023版现售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1:2023年版《浙江省商品房买 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
2:2023年版《浙江省商品房买 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售)》
3:2023年版《浙江省存量 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4:2023年版《浙江省房屋 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58077.html
本文关键词: 浙建,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 房屋, 租赁, 合同, 示范文本,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