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函〔2023〕4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3〕4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工作,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三个年”活动相关部署,省政府决定对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优化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研究审议相关政策,指导推动营商环境突破年重点任务、重要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晓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窦敬丽 副省长
成 员:刘 凯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闻华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武勇超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麟 省法院副院长
张海乾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孙喜民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迎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军 省科技厅副厅长
黄新波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袁忠民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明怀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 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卢 勇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郝彦伟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付 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宇 涛 省水利厅副厅长
陶绍卿 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
汪 亮 省国资委副主任
潘 洁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葛小伟 省统计局二级巡视员
刘 迪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袁大峰 省能源局副局长
裴 犁 省知识产权局二级巡视员
任振宇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
夏光宇 省税务局副局长
张 军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李国强 陕西证监局副局长
应小莉 西安海关副关长
赵 孝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有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