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3〕6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济北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5-22 05:25:1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济北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的批复
鲁政字〔2023〕63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济南济北经济开发区进行扩区调区的请示》(济政呈〔2023〕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山东济北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
二、调整后,山东济北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499.4438公顷,共三个区块。区块一:北片区,面积98.455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王辛村生产路,南至葛家村生产路,西至刘家村,北至潘家支沟南;区块二:中片区,面积1123.622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华阳路,南至杨柳村,西至鲁桥检测西界址,北至有轨电车车辆段项目;区块三:南片区,面积277.3657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簸箕刘沟、南至北郭村生产路、西至220国道、北至规划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以水定产、产业集聚原则,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努力把山东济北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引领区,助力区域“双招双引”的主阵地和改革创新的新引擎。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