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社发〔2023〕17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10-22 17:34:58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3〕1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高质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实施方案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
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