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6〕8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6〕8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我省是全国肉牛大省和新兴奶业大省,发展肉牛奶牛产业的资源条件得天独厚,市场前景广阔。进一步加快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市场消费升级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牧结合、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民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抓手,是发挥农业畜牧大省优势、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重要载体,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为进一步加快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按照种养结构调优、加工能力调强、经营规模调大、产业链条调长的总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施肉牛奶牛产业化工程为载体,围绕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科技支撑,突出龙头带动,实施品牌战略,将肉牛奶牛产业打造成我省农业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品牌产业。
2.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新增肉牛100万头,新增高品质生鲜乳100万吨,新增饲料作物种植面积500万亩,新增产值1000亿元。全省肉牛奶牛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基本构建,粮经饲结构进一步优化,肉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市场销售体系更加完善,一、二、三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城乡居民消费量大幅增长。
二、调整种植结构
3.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积极推广青贮、微贮、秸草加工等实用技术,提高花生、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率。统筹国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资金,抓好秸秆资源饲料化利用,促进过腹还田。农机补贴向秸秆饲料化利用倾斜。(责任单位:省农业厅、财政厅、畜牧局、农机局)
4.推进粮改饲试点工作。抓好国家级粮改饲试点县项目建设,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推进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启动省级粮改饲试点,扩大粮改饲试点范围。按照以养定种、种养平衡的原则,引导养殖企业通过订单收购、流转土地自种等形式,扩大饲用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到2020年,全省饲料作物种植面积新增500万亩。(责任单位:省农业厅、财政厅、畜牧局)
5.发展优质饲草。按照草畜配套的原则,在黄河滩区大力推广紫花苜蓿等牧草的规模化种植,在浅山丘陵区积极发展人工草地、半人工草地,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饲草。积极推广饲草调制技术,提高饲草转化效率。实施国家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项目,示范带动全省优质牧草种植。(责任单位:省畜牧局)
三、扩大养殖规模
6.加快品种改良步伐。落实国家有关种质建设等扶持政策,支持郑州鼎元、洛阳洛瑞、许昌夏昌、南阳昌盛、驻马店夏南牛等种公牛站建设,提高种质质量和供种能力。引进推广乳肉兼用型品种,提高养殖综合效益。应用高新生物技术,加快良种扩繁速度。加强夏南牛、南阳牛、郏县红牛等地方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皮南牛”“德南牛”等新品种培育步伐。(责任单位:省畜牧局)
7.推进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重点在豫西、豫南地区建设母牛养殖基地,在平原农区建设肉牛育肥基地,扩大肉牛养殖规模,为加工企业提供优质牛源。引导龙头企业自建或联建一批起点高、规模大、配套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养殖基地。实施国家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重点扶持贫困县建设母牛繁育基地。利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畜牧类资金,对新建、扩建肉牛育肥场进行补助。(责任单位:省畜牧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8.积极建设优质奶源基地。重点在沿黄区域和豫东、豫西南地区建设优质奶源基地。引导鼓励现有奶牛小区通过股份制改造、托管、寄养等方式向牧场模式转型升级,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和生鲜乳收购管理水平,保障生鲜乳供应。引导扶持乳品加工企业通过自建或联建等方式,新建、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鼓励奶牛养殖基地集团化集约经营发展。对新建、改扩建规模奶牛场,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省财政根据新建、改扩建项目新增畜位和高产优质奶牛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畜牧局、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环保厅)
9.大力发展养牛合作社。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式养殖,统一提供防疫、品牌、销售等服务,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引导龙头企业、集体组织、农民等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扶贫到户增收资金和小额贷款参股等途径,兴办肉牛奶牛合作社。优先保障合作社发展生产经营所需用地、用电,落实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政策。引导合作社发展集生态养殖、居民认领、生产体验于一体的“牛家乐”旅游点。(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畜牧局、工商局、扶贫办)
四、提高加工水平
10.促进乳制品结构升级。加强政策扶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整合省内外资源,引导乳品加工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资合作,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强化乳企与奶源基地的利益联结,鼓励乳企与奶牛养殖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或养殖集团通过相互参股、融资、重组等形式实现利益共享。支持企业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扩大巴氏奶、酸奶等低温奶生产供应,开发婴幼儿配方奶粉、中老年配方奶粉、奶酪等高附加值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大力开发学生奶市场,鼓励引导规模奶牛养殖企业在有条件的学校设立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店。加强饮奶知识宣传,引导低温奶消费。鼓励乳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严格落实产品标识制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
11.大力发展肉牛产品精深加工。围绕“清、鲜、专、全”四大特色,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延长产业链条,增加花色品种,提高质量档次。积极发展冰鲜、冷冻分割等牛肉初级产品,大力发展调理牛排、火锅料理、方便菜、休闲系列等中高端牛肉产品,满足市场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以“强链、延链、补链”为重点,积极引进牛肉精深加工大企业、大项目,鼓励企业建立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加快产品研发,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培育牛副产品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进皮、毛、骨、血、内脏等副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生物制药、医药中间体、化妆品、保健品,不断向医药、食品、服装产业延伸拓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
12.培育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创新产品品牌。引导龙头企业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培育打造肉牛奶牛“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河南著名商标品牌”,提高“豫产牛肉”“豫产牛奶”商标品牌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工商局)
13.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支持省内肉牛奶牛养殖、加工、物流企业在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四板等各类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肉牛奶牛企业债券市场融资后备企业库。探索研究肉牛期货品种,为肉牛养殖产业提供避险工具。充分利用中国证监会对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共募股、新三板挂牌、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政策,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省财政对在主板和新三板上市挂牌的肉牛奶牛养殖企业给予适当奖补。(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畜牧局)
五、完善销售流通体系
14.加强市场建设。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快推进肉牛活畜交易市场建设,建成一批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区域性交易市场。加强终端市场建设,完善销售网络,推进产销衔接、农超对接和农社对接。鼓励养殖场、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直营销售网点,直接供应巴氏奶、冷鲜肉等产品。健全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帮助企业和养殖场户化解生产经营风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
15.发展冷链物流。以建设全国首批冷链物流综合示范省为契机,规划建设一批冷链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加快构建全省牛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河南鲜易等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发展,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加快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建设,提供冷链物流公共服务,提升全省冷链物流配送能力。发展冷链共同配送,探索社区“最后一百米”冷链配送服务模式,建立冷链物流监控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商局、畜牧局)
16.积极推广“互联网+”。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推动肉牛奶牛产业相关优质产品上网销售,实现线上与线下经营销售相结合,形成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品牌。加强网络、加工、包装、物流、冷链、仓储、支付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环境。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开放,强化信息监测统计、发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畜牧局)
17.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引导龙头企业在新疆、内蒙等牧区建立母牛生产繁育基地,鼓励肉牛奶牛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通过兼并、重组、投资等方式建设养殖加工基地。引导龙头企业进口优质活牛及其产品,提高加工产能利用率,开发国内外市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牛产品进出口贸易。办好中原畜牧业交易博览会,积极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畜牧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18.强化资金统筹。各级政府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培育发展牛产业。省级统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千万吨奶业跨越工程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专项资金2.5亿元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重点用于省级粮改饲试点、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肉牛奶牛标准化建设、创新低温奶销售模式试点以及对在主板和新三板上市挂牌的肉牛奶牛养殖企业的奖补等。依托省级设立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基金,加大对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符合基金投资条件的肉牛奶牛养殖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带动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厅、畜牧局)
19.强化金融支持服务。发展肉牛基础母牛政策性保险,保费由省财政补贴30%、市财政补贴20%、县财政补贴20%,投保人承担30%;完善奶牛保险政策,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10%、市财政补贴10%、县财政补贴10%,投保人承担20%。鼓励国开行、农发行、农业银行、中原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涉农产品和服务,根据肉牛奶牛产业的生产特点,延长贷款期限,增加授信额度,实行优惠利率,加大对肉牛奶牛产业的贷款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扩大县域分支机构的贷款权限,实行优质、便捷的一站式审批制度,提高对肉牛奶牛产业的贷款审批效率。充分发挥农信社、邮储银行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开展牛产业银企、银农对接,加强金融服务。综合运用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等,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业务,支持活体质押、保险单质押等反担保,为肉牛奶牛产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县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优惠费率。(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河南银监局、保监局、省畜牧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20.加强科技支撑。坚持产学研相结合,依托国家肉牛、奶牛产业技术体系,组织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龙头企业的科技力量,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省级以上研发中心,推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解决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瓶颈问题。积极开展良种选育、性控冻精应用、全混合日粮饲喂、标准化健康养殖等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推广,不断提升肉牛、奶牛单位产出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推广技术体系建设,开展技能服务型人才培训,提升基层技术推广骨干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畜牧局)
21.加强卫生质量安全监管。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收费,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做到宽进严管、鼓励发展,搞活市场,管好质量,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监测预警、集中免疫、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坚持产管并重,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着力构建从饲料兽药、种植养殖、产品加工到运输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牛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畜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22.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省政府建立全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扶贫办、省政府金融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等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依据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进全省肉牛奶牛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畜牧局)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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