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字〔2016〕7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冀政字〔2016〕72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省政府审批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邢政呈〔2016〕7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现批复如下:
一、邢台市是京津冀城市群节点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冀中南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物流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逐步把邢台市建设成为富有活力、和谐宜居、生态良好、空间有序、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优化城镇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统筹规划建设城乡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健全消防、人防、防洪、抗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城乡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三、提高城乡建设质量。到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17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内。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严格城市建设用地性质管理,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增加街巷路网密度,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积极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对崆山白云洞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特色塑造,强化城市空间尺度管控,重点保护好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开元寺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
四、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你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026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禁止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切实保障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要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做好城市设计,制定完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有关技术导则,逐步形成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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