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交综治发〔2023〕2号《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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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为推动本市交通综合治理继续取得新成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特别是对交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落实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着力优化供给、调控需求、强化治理,持续推进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以问题为导向推进交通综合治理向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拓展,加快实现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全力推动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快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当好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开路先锋。

二、主要预期指标

到2023年底,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4.7%,市民45分钟以内通勤出行占比达到54%,全市轨道车站出入口换乘距离小于50米的公交站点占比达到86%,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2.9%,小客车车均出行强度力争下降到26.5公里,集中建设区道路网密度达到5.45公里/平方公里,高峰时段平均道路交通指数控制在5.6左右,全市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稳步下降,确保城市交通运行安全、平稳、有序。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化供给

1.持续优化提升既有轨道线网。构建全域快速轨道网,推动房山线、亦庄线、昌平线提速改造。提高瓶颈线段运输效能,深化1-八通线、10号线、4-大兴线列车扩能改造方案。压缩高峰时段发车间隔,启用1号线衙门口支线、5号线宋家庄站和天通苑北站出入段线。加快高质量网络化运营,推进亦庄线与5号线、10号线联络线工程立项,推进8号线与昌平线跨线运营改造。推动全网资源共享,统筹制定停车资源和车辆检修资源网络化布局方案,推进平西府、阎村车辆段资源共享改造工程。增加运营车站,开通16号线二里沟站和苏州街站、11号线模式口站3座车站,完成1号线福寿岭站改造工程。疏通换乘堵点,制定2号线与首都机场线便捷换乘方案。提高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服务水平,加大消隐改造力度,重点推进实施国贸站增建换乘通道、2号线安定门站增加出入口工程,持续开展轨道交通全路网渗漏治理,推进1号线车辆更新和5号线、10号线信号系统改造,建立地铁运行控制信号系统和指挥系统的一主一备机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大项目办、市水务局、各有关区政府、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2.推动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推动各层级网络接口统一、系统装备和管理标准兼容,逐步实现一站安检、一票通行、一套体系、一网运营。推广国铁与城铁双向安检互信,完善人脸识别等地铁安检智能化标准和措施,推动在国铁“七站”实现单认、在北京南站和丰台站实现互认。制定一票通行实施计划,加快推动市政交通一卡通与“铁路e卡通”在北京市郊铁路中的应用。加快一套体系融合发展,研究制定轨道交通、市郊铁路线路命名规范,增强线网统一性和辨识度;有序推进付费区换乘,在东北环线具备条件的车站加快实现;编制2号线北京站地下联通换乘改造方案。推动市郊铁路和地铁站点融合发展,落实《市域(郊)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进一步缩短市郊铁路和地铁站点换乘距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重点站区管委会、市域铁路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市一卡通公司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推动市郊铁路公交化运营。推进建设东北环线、城市副中心线西段整体提升工程。推进通密线(怀柔-密云北站)电气化改造、怀联线复线化改造前期工作。稳定S2线转型升级方案,拓展服务城市通勤功能。编制实施北京市郊铁路三年建设行动计划,开展京门线、门大线、京原线前期研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市财政局、各有关区政府、市域铁路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京投公司、京能集团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构建轨道上的都市生活。强化站城融合,引导相关区合理布局轨道微中心,加快推动霍营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增开8号线前门站I口,推动1号线四惠站、2号线安定门站增设电梯工程。强化多网融合,建立健全新建车站与公交站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子围栏等交通接驳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工作机制。强化车站增值服务,随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便民服务设施,评估推进地铁车站“信用+智慧安检”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有关区政府、市域铁路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5.加快轨道新线建设。开通轨道交通16号线(榆树庄-宛平城)、17号线北段(未来科技城北区-工人体育场)2条(段)线路30.2公里。加快推进3号线一期、12号线、28号线等在施线路建设。实施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开工建设1号线支线;同步深化7号线三期北延、11号线二期、12号线南延、15号线二期、20号线一期、首都机场线增设望京南站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有关区政府、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6.促进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公交、轨道一张网、一张图,共同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2.9%。促进功能互补融合,构建轨道服务中长距离出行、地面公交服务中短距离出行的互补发展模式,优化调整线路35条。促进线网互补融合,补充、加密轨道服务空白区域、线网密度不足区域公交线网,优化线路10条,新开、调整线路20条。促进站点互补融合,全面梳理评估并优化改造接驳不便的已建公交站点,深化研究新建公交站点规划选址,实现轨道车站出入口换乘距离小于50米的公交站点占比达到86%。促进运营互补融合,梳理重点区域地铁夜间接驳需求,优化地面公交与轨道运营时间的衔接补充,固化公交与地铁运营时间联动调整工作机制;在高峰时段乘客排队时间长的轨道大客流车站,增加地面公交运力投放,缓解轨道客流压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区政府、公交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7.提升地面公交运营服务水平。研究制定地面公交提速工作方案,实施线路布局调整、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交通信号灯优化管理、优化进出站条件、缩短进出站及站停时间等综合措施,逐步缩小与小汽车的速度差距,提高到站准点率。完善公交场站布局,开工建设首钢东南区首末站、中央民族大学首末站,推进福寿岭中心站、鲁疃中心站、朱辛庄首末站等建设,开展晋元桥西首末站、中东路停保站、铁匠营保养场等前期工作。在中关村大街和姚家园路开展地面公交信号优先试点。研究公交专用道优化利用方案,提高道路资源使用效率,实施《公交专用道设置规范》地方标准。优化公交车站服务环境,制定公交车站分级分类标准,完成候车服务设施改造20处。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区政府、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8.继续推广定制客运服务。深化定制公交改革,以更先进技术助推优化调度算法、完善调度平台,不断提升定制公交运营效率。继续推广需求响应公交服务,针对通勤、通学、就医、旅游、购物等出行需求集中场景开行定制公交。推广“京津冀定制快巴”,从服务北三县通勤人员便捷进出京,向环京周边地区其他方向延伸覆盖。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9.持续提升慢行系统品质。继续推进回龙观自行车专用路东拓工程;继续推进南展工程,实现北四环至西直门交通枢纽慢行路线贯通。完善慢行系统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年度体检。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10.推进道路慢行系统联通融合。不断加快河湖道路、园林绿道向城市道路慢行系统开放接入,着力形成联通融合的线网体系。完成清河下段(立水桥-温榆河河口)10公里慢行系统建设;推动建设西南二环水系28公里滨水道路,实现右安门至通惠河12公里贯通,持续改善城市河湖滨水慢行系统。在20处公园实施“减围栏、促联通”,建设100公里森林步道、50公里健康绿道、18条林荫路、20处垂直绿化示范立交桥,增加步行骑行舒适度。加大对21条“骑游北京”文旅骑行线路的宣传推广,促进慢行与文旅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体育局、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11.保障非机动车路权。加强慢行系统基础设施规划、改建和维护,拓宽改造不满足标准的非机动车道,及时施划、补涂非机动车道标线。城六区和通州区在路辐宽度12米以上机非混行道路施划独立自行车道9.3公里,在12米以上宽度不达标道路拓宽独立自行车道68.6公里,在12米以下机非混行道路设置自行车优先标识142.2公里。在有条件的路口采取非机动车一次左转、增设机动车让行标识、铺设彩色非机动车道等措施,提高通行效率。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12.优化非机动车停放设施供给。编制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发布并实施城市道路空间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规范,持续优化城市道路与路外公共空间非机动车停放设施供给。充分挖潜商业综合体周边区域红线范围以内可用空间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13.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实现京雄高速全线通车,推进国道109新线高速工程基本完工。开工建设京密高速(机场南线-六环路)、京平高速改扩建工程、承平高速主体工程。深化京密高速(六环路-西统路)、京德高速(北京段)项目前期。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有关区政府、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14.推进普通公路建设。建设完成京藏高速北辅路、天北路北延、胡黑路、密三路。开工建设南山环线三期、雁栖湖北二路、国道335、亭阳路二期、黄良路、长双路。加快国道108三期、国道230(长周路-西韩路)、顺沙路等项目前期。建设“四好农村路”,新增“美丽乡村路”280公里,乡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里程比例不低于5%。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15.推进城市道路建设。完善快速路路网,持续推进京密路(太阳宫北街-机场南线)、北清路、安立路快速化改造,开工建设亮马河北路、东五环远通桥改造,开展芦西路、顺平快速路等项目前期。提升主干路服务水平,建设完成安宁庄北路,持续推进太平庄中街、北辛安路南段、鲁疃西路南延等建设,开工建设顺黄路,开展万泉河快速路设计方案研究。提高次干路和支路规划实现率,城六区及通州区建设完成次干路和支路17条、开工建设15条,中心城区集中建设区道路网密度达到5.45公里/平方公里。提升城市道路养护水平,完成10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16.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现首都机场线东直门站航空行李托运功能,加快丽泽城市航站楼一体化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朝阳站、丰台站、城市副中心站等3个铁路车站配套交通枢纽建设,开展良乡南关、生命谷站项目前期研究;制定国铁“七站”与多种交通方式接驳换乘优化提升方案,提高交通换乘便利性。加快建设一批城市轨道交通枢纽,持续推进苹果园、望京西项目建设,开展东关、大钟寺等项目前期研究。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重大项目办、各有关区政府、民航华北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首都机场集团、首发集团、京投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17.筑牢智慧交通底座。重点开展交通“码”“图”“感”“网”基础建设,夯实智慧交通基础体系。建设交通行业“一套码”,在轨道交通、停车场、网约车合规性管理、信用管理等领域编码示范,逐步实现交通一物一码、数据互通共享。构建交通时空“一张图”,开展公交场站、地下通道、过街天桥、交通枢纽等交通基础设施精细化图层建设,在重点轨道线路开展三维空间数字化地图应用,试点推进地铁车站站内站外一体化导航。建设交通感知“一台账”,推进交通大数据中心、交通视频中心建设并开展数据安全升级改造,持续加强多领域交通数据常态化引接和拓展接入,深入挖掘统合交通、交管数据资源。织牢织密交通业务承载“一张网”,推进超高速无线通信技术(EUHT)系统在轨道交通既有线、在建线和规划线上的推广应用,推进EUHT技术在车联网上的应用示范。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大项目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开区管委会、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加快智慧交通大脑建设。推进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TOCC)三期建设,通过数据挖掘和智慧赋能,打造智慧监测、智慧预警、智慧决策、智慧调度“四位一体”的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体系。启动北京MaaS2.0建设,优化提升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城市出行导航服务,拓展“航空/铁路+城市交通”为重点的城际出行应用场景。建设交通行业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结合、检查处置一体、部门协同联动、风险信用分级的全链条闭环、全流程办理新型监管模式。研究启动“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19.加快智慧交通应用场景建设。推进智慧轨道建设,编制智慧轨道超级大脑方案,形成首都智慧地铁架构体系与技术体系;完成国家重点计划“超大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高效运输与安全服务关键技术”研发,打造智慧地铁样板;依托11号线西段和19号线,开展“智慧城轨新一代智能列车运行系统及平台”国家级示范工程研究攻关。提高智慧公交服务能力,探索自动驾驶公交运营测试,推动智能网联公交发展。打造智慧公路,研究编制智慧公路管理系列标准,探索“问题主动发现、病害数字表征、线上闭环处置”的公路管养新模式;有序推进夜间、无人化、高速公路等自动驾驶场景测试,完成京雄高速(北京段)智慧公路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经开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公交集团、中铁京雄(北京)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20.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建设。宣贯并落实《智慧停车系统技术要求》,修订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办法,推动全市公共停车场智慧化达标,进一步汇集公共停车场动静态数据;开展全市剩余9个区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并纳入全市停车资源数据库,完成全市停车资源“一张图”。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子围栏系统技术规范》,扩大电子围栏技术应用,实现中心城区轨道站点电子围栏监测管理全覆盖;新增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坐标实现同步采集并接入市级平台。公共停车场动静态数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子围栏管理区与禁停区、非机动车停放区坐标数据向地图服务平台开放共享,推动停车供需有效匹配,为公众提供一体化出行停车信息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21.推进道路交通信号系统智能化改造。加快实施800处老旧信号灯升级改造,新增接入1000处信号灯联网。优化信号灯统一管控平台功能,推进信号中心和“1+10”信控平台建设。优化100处重点路口信号配时,调整优化90条信号灯绿波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22.完善城市副中心公共交通设施。制定和实施城市副中心及周边地区综合交通一体化提升规划。加快轨道交通平谷线、6号线南延、城市副中心线、新城联络线(S6)一期、M101线一期建设,完成亦庄线在台湖车辆段加站前期研究,推进M101沿线新通州西站、通顺路站、张家湾站等6个轨道微中心规划建设。建成文旅区西区公交中心站,开展城市绿心、设计小镇首末站前期研究。

责任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重大项目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通州区政府、公交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

23.改善城市副中心道路通行能力。建设完成漷台路和京哈高速加宽改造工程,持续推进东六环入地改造工程、通马路、运河东大街东延、张采路南延、厂通路、厂通路潮白河大桥、九德路,开工建设春明路、石小路,开展观音堂路、京秦高速西延、通宝路、武兴路、张凤路等项目前期。开通运营东夏园枢纽,推进城市副中心站、通马路、环球影城北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东六环西侧路土桥节点改造,推动临河里路和颐瑞东路跨八通线车辆段、新华南路和玉桥中路下穿铁路等项目前期。推进城市副中心郊区公路改造并变更为城市道路。建设城市副中心步行和自行车示范段工程,推动京榆旧路改为步行和自行车专用路,在六环入地段建设慢行系统。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首发集团、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调控需求

24.从源头上调控交通需求。落实新版城市总规实施第二阶段重点任务,坚持城市减量发展,坚守人口总量天花板,巩固中心城区人口调控成果。落实《北京市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用地一体化规划建设实施细则》,强化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用地一体化规划设计、一体化土地开发、一体化实施衔接,探索投融资管理、规划管控、收益反哺等机制创新,推动轨道交通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与周边用地高效整合。落实《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推动轨道交通场站以及周边存量建筑一体化更新,推进场站用地综合利用,带动周边存量资源提质增效,促进场站与周边商业、办公、居住等功能融合。鼓励扩大推广视频会议、网上审批、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重大项目办、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从方式上调控交通需求。着力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严格落实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年度新增小客车指标10万个,持续加大向“无车家庭”配置指标的比例。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强化外埠车常态化管控。发挥停车管理“以静制动”作用,研究道路停车收费定价及调整机制,持续强化违停执法,从严控制出行停车需求。着力助推绿色出行,不断提升轨道交通、地面公交、慢行系统等多网融合水平,持续提高绿色出行体系竞争力。相关区根据实际情况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P+R),引导小汽车换乘公共交通。倡导“骑行+公共交通”出行方式,持续实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调控及淡旺季动态调整;开展“北京自行车日”“无车日低碳骑行”等系列活动,助推全民骑行热。持续开展“绿色出行碳普惠”激励活动,拓展激励手段,探索绿色金融新模式,助推私家车出行向绿色集约出行转换。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人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26.从时间上调控交通需求。大力培育“预约出行”行为习惯,调节交通流量的时间分布。在景区、商圈等停车场试点预约停车。进一步优化预约诊疗制度,有效解决就诊时段过于集中问题,严格执行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非急诊全面预约就诊,预约就诊时间精确到30分钟以内,中心城区三级医院平均预约就诊率达到90%以上;持续优化上下午号源、专家号源和周末号源分配比例,中心城区重点医院上下午出诊单元比例达到1.2:1。热点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要求,落实“限流预约、分时游览”措施。优化社会交通需求预期管理,提前广泛发布出行提示和交通预测预报,有效引导公众错峰出行。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从空间上调控交通需求。提升平原新城、城市副中心的教育和医疗资源承载力。加快普通高校向郊区疏解,持续推动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昌平校区、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二期等6所新校区建设,降低中心城区在校生规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实现朝阳医院东院开诊运行,推进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口腔医院迁建等8所医院建设,加快宣武医院房山院区、安定医院大兴院区等4所新院区规划落地;完善预约转诊服务平台,实现22家市属三级医院向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放转诊号源,促进形成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模式。推动出台《核心区旅游交通规划》,创新核心区旅游交通组织模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承接旅游交通集散功能;推动核心区重点景区、对外开放场所调控游客接待数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院管理中心、市交通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天安门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强化治理

28.加强重点区域和交通节点治理。深入实施东直门枢纽、望京等区域交通综合治理。优化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停车治理和道路管理养护。开展72所学校、69所医院、16个景区、84个商场、7个火车站周边交通秩序监测和交通环境提升。充分利用地图服务平台分析结果梳理交通拥堵路段,实施交通节点动态治理,完成20项市级疏堵工程。全面实现城市道路桥下空间移交属地管理,制定桥下空间治理负面清单,清理整治183处桥下空间。梳理大型、异形交叉路口,合理压缩空间尺度,提高行人过街安全舒适度。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12月底

29.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定期对道路停车位开展使用效果评估,实施未改革车位销账行动,城六区、通州区、经开区率先完成。大力推广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引导社会停车资源向周边居民提供居住停车服务,新增有偿错时共享停车场150处、停车位1万个;开展错时共享停车预约信息化服务试点,为市民提供精准化错时服务时段信息。利用人防工程新增5000个停车位。推进道路停车前端视频设备共享赋能,新增接入违法停车赋能设备200套,持续扩大非现场执法覆盖和执法力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区政府、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30.强化非机动车治理。围绕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交通违法治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等方面,按照相关立法程序推动修订《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加快“一车一池一码”示范应用。开展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聚焦轨道站点等点位,动态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治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31.强化快递、外卖行业用车管理。优化配送平台企业派单考核算法,压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从业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在外卖、快递电动自行车上试点加装芯片,引入新技术实时监测车辆行动轨迹,提高违法行为主动发现能力。指导行业企业建立相关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32.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制定管理工作措施,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行业用车率先淘汰更新,带动个人用车退出,完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年底前全面退出的既定目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33.加强摩托车治理。强化现行禁行区域管理,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强现场执法,不定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扩大非现场执法设备覆盖面,提高非现场执法效能。研究优化通行管理政策。加强驾驶培训质量管理,提高驾驶员守法意识,规范摩托车驾驶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

34.强化超限超载货车治理。严格落实综合检查站逢车必检查、逢超必卸载、逢超必处罚工作制度,对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承运人实行“一超四罚”。深化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治超专项行动,实现市域内公路路网平均超限率不超过1%、高速公路入口违法超限率不超过0.5%。持续提升科技治超能力,推进罗庄、清水、南山村等综合检查站建设,在顺义、密云等7个区新增12处非现场执法点位。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35.强化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组织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公交、地铁、“两客一危”、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加强公共交通车辆、信号等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根治。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和预案并强化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稳定。强化事故高发路段安全治理,推进重点路口交通安全环境优化,提升全社会安全出行意识,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公交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36.组织实施第六次北京城市交通综合调查。全面分析城市交通基本情况和特征规律,评价交通网络的使用功能和效率,总结各项交通政策成效,获取新时期首都交通需求源头规律性特征。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

37.持续开展文明绿色出行宣传动员。利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融合线上线下传播优势,多渠道、多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强文明绿色出行动员力度。优化《红绿灯》等栏目内容,加强交通政策解读,持续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宣传安全绿色文明交通行为,营造文明出行氛围。通过交通台“交通大家谈”广播节目、“北京交通,我来说两句”等网络互动平台,广泛听取市民建议,解读公共政策,凝聚交通综合治理社会共识。推动“绿色出行 畅通北京”交通宣讲团进机关、企业、街道、学校,宣传动员市民参与交通共建共治共享。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教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8.拓展交通综合治理合力。完善“区域协作、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交通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接诉即办”共治渠道,深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集中力量解决市民急难愁盼的高频共性问题。持续做好全市以及各行政区、重点区域的交通指数等指标监测、交通运行规律特征分析和交通运行状况评价。深化交通重点日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处置机制,完善和实施“事前预测研判和出行宣传引导、事中运力精准调配和协同处置”措施工具箱。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公交集团、京投公司、市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9.培育首都交通文化。重点打造首都交通“文明礼让”“信用出行”和“志愿服务”三大文化品牌。深入开展“文明驾车 礼让行人”专项行动,继续组织文明交通路口创建,带动全市路口秩序稳步提升;倡导步行“自觉行走斑马线”,倡导驾车“礼让斑马线”“礼让公交车”“相互礼让行驶”。增强个人、企业信用意识,依托“信用+交通”弘扬首都特色信用出行文化,创建文明交通行业;拓展《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应用,重点针对入栏管理区周边停放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引导承租人自觉文明骑行、有序停放。完善志愿服务体系,通过“志愿北京”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引导更多志愿者投身志愿服务文明实践,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地铁站、公交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随手做志愿”,推动交通志愿服务常态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出台《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完成《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9个政府规章后评估。完善交通行业标准体系、指标体系、统计分析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和智能化监管系统。制订和完善智慧城轨、一体化出行服务、客运场站等方面行业标准,探索“北京交通标准”品牌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司法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

41.优化交通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以“风险+信用”为基础,与审批、信用、执法融合联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行业监管格局。全面实施交通行业一体化综合监管办法和方案,落实“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科技、协同、共治”6项监管基本制度和“一业一策、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4项场景化监管措施,在道路养护、轨道交通、水路运输等10个行业试点推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

完成时限:12月底

42.严格交通执法管理。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进一步扩大非现场执法覆盖面,新建215套、更新改造200套非现场执法综合监测设备,织密织牢智慧交管视频感知体系。开展非机动车道隔离栏杆撤除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大对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引导小汽车后排乘客系安全带意识。加强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改善非机动车通行条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纠正闯灯、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黑车”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委、市重点站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平台作用,统筹推进全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各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切实履行职责,担当责任,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注重工作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责任单位细化工作职责,分解任务台账。各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区、本部门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计划安排和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三)强化考核评价。任务内容纳入2023年度市政府绩效考评,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一个单位、一份账单”的办法,通过月度检查、季度评价、年度考核的方式开展,季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各单位需通过“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及时滚动更新,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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