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字〔2023〕5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5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省政府确定成立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曾赞荣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牟书岭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金栋 省统计局局长
张同海 省文明办副主任
胡 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成 员:
刘启超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福臣 省委编办副主任
邢顺峰 省教育厅副厅长
焉 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赵立杰 省民政厅副厅长
袁培全 省财政厅副厅长
潘文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润晓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崔洪光 省商务厅副厅长
于智勇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涛 省统计局副局长
谭中伟 省税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市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局长马金栋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