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23〕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23〕2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16日
河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5月底前,发布全省第一批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以下简称基础清单),省级统筹完成国务院第一批基础清单中部署的13项任务,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可办。2023年6月底前,省级统筹完成第一批基础清单中的其他任务,发布全省第二批基础清单。2023年年底前,各地、各部门完成两批基础清单中的全部任务,各地结合实际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2025年年底前,全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办事体验不断优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再造办理流程。各省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在组织开展单一事项优化办理流程的基础上,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的办理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依法依规整合环节、精简材料、统一表单、优化流程、压减时限,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积极推行联动审批、联合评审(勘验、验收)等联办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二)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各省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限和最小颗粒化原则,组织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含流程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进行优化整合,统一形成办事指南,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并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同步配套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厘清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职责,明确办理标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等。
(三)统一受理和出件方式。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栏,通过统一入口实现“一端受理”,并向政务服务移动端、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各省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组织制定“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统一收件(受理)标准和审查要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下综合受理窗口或线上专栏提交的申请。整合优化出件环节,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出证窗口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加快推行以电子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证照,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四)加强平台支撑和系统对接。省、市级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部门要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的业务办理系统改造、整合力度,加快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的实质性对接,确保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五)推进事项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各省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流程,组织梳理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需求清单,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或核验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要根据需求清单,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数据供给部门要加强数据治理,及时响应数据共享需求,不断提高共享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关联整合办事材料信息和电子证照目录、数据资源目录,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在第一批事项清单基础上,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以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基础,持续深入组织梳理并选择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提出更多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于2023年5月底前报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汇总审核,形成第二批基础清单并按程序统一公布实施。各地要在完成两批基础清单任务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拓展本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
(七)加强综合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跨部门、跨业务的特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衔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方要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法依规办理,提升集成化办理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政府办公厅直接领导下,由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省“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定期通报并向省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按照省级制定的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因地制宜拓展事项范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主管行业领域“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切实加强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等支撑保障。“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部门相关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和整合对接、业务梳理、培训推广等费用,由各级财政安排经费予以保障。
(二)强化协同配合。针对基础清单中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省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推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各级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流程优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制、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联办部门要与同级牵头部门密切协作,积极主动作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各地要建立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确保“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下综合受理窗口或线上专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
1.河南省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第一批)
2.河南省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