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监评〔2023〕8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全省第一批绿色认证先行示范区建设(培育)和绿色产品(服务)认证“领跑者”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全省第一批绿色认证先行示范区建设(培育)和绿色产品(服务)认证“领跑者”名单的通知
浙市监评〔202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绿色认证集成改革,推进“双碳”认证国家综合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一批绿色认证先行示范区建设(培育)和绿色产品(服务)认证“领跑者”遴选活动。经相关市、县政府及企业自愿申报、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初审、专家评议、信用审查、综合会审、公示等程序,确定杭州淳安县等10个市、县(市、区)为浙江省第一批绿色认证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温州永嘉县等2个县为浙江省绿色认证先行示范区培育地区;确定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为浙江省第一批绿色产品(服务)认证“领跑者”,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开展对绿色认证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业务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建设经验,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示范区建设(培育)和“领跑者”监督管理,加大绿色认证宣传力度,带动地区和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各“领跑者”企业要积极发挥先行示范作用,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业态,释放绿色发展活力,引领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附件:【点击查阅】
1.浙江省第一批绿色认证先行示范区建设(培育)名单
2.浙江省第一批绿色产品(服务)认证“领跑者”名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71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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