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漳卫新河四女寺至辛集闸段达标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山东省人民政府通告〔2023〕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漳卫新河四女寺至辛集闸段达标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通告〔2023〕2号
为保障漳卫新河四女寺至辛集闸段达标治理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占地范围: 漳卫新河四女寺至辛集闸段达标治理工程位于德州市天衢新区和德城区、庆云县、武城县、乐陵市、无棣县境内。占地范围涉及德州市天衢新区赵虎镇高庄村、大高店村;袁桥镇程官屯村、李少槐村、袁桥村、芦庄村;抬头寺镇渠庄村、抬头寺村、水萝卜李村、刘千村、曹庄村。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七里庄村;宋官屯镇孙家河涯村、小翟庄村、沙王庄村、宋官屯村、席辛庄、田龙村、段庄村;黄河涯镇果子李村、常王村、纪南村、新耿村、纪西村、九龙庙村、黄河涯村、店二村、三十里铺东村、三十里铺西村、焦庄村、伙房村、于西村、纪东村、宋奇屯村、齐庄村、小于庄村、店一村、二十里铺村。庆云县庆云镇西窑村、西三里村、东关村、东城村;严务乡单屯村、东左耳村、小武村、前庄科村;崔口镇崔口西北村。武城县四女寺镇聂官屯村、四女寺村、罗小屯村、荣寨村、吕庄子村。乐陵市黄夹镇前仓村、李小吴村、霍寨村;西段乡张元标村、郝桥村、后仓村。无棣县舍家镇程家庄村;小泊头镇仝家村、孙家庄村、泊头东村、泊头中村、泊头西村、北高村、刘家村、文家村等。具体区域由德州市天衢新区和德城区、庆云县、武城县、乐陵市、无棣县等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方面按照工程设计设立标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新河四女寺至辛集闸段达标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已批准但尚未开工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项目停止建设,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政府相关部门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人口迁入。
三、德州市天衢新区和德城区、庆云县、武城县、乐陵市、无棣县人民政府、工程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实物调查,落实征地补偿、人口安置、施工环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
四、德州市天衢新区和德城区、庆云县、武城县、乐陵市、无棣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
特此通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