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文〔2017〕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文〔2017〕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第四季度,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分别组织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一)全年抽查情况
2016年全省共抽查网站689个,发现不合格网站258个,合格率63%。其中抽查省辖市网站601个,发现不合格网站230个,合格率62%;抽查省直管县(市)网站58个,发现不合格网站22个,合格率62%;抽查省政府部门网站30个,发现不合格网站6个,合格率80%。从全年情况看,安阳、驻马店、济源等地的抽查合格率较高,濮阳、漯河等地抽查合格率较低。
(二)第四季度抽查情况
抽查时全省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1993个,本次抽查202个,发现不合格网站50个,合格率75%。其中抽查省辖市网站179个,发现不合格网站42个,合格率77%;抽查省直管县(市)网站14个,发现不合格网站8个,合格率43%;抽查省政府部门网站9个,全部合格,合格率100%。开封、安阳、许昌、三门峡、济源等地未发现不合格网站,濮阳、信阳等地网站合格率较低。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是部分单位未对辖区内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的运行政府网站进行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有些单位未按照要求每季度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自查整改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等30个省政府部门、郑州市等9个省辖市、巩义市等8个省直管县(市)第四季度未报送抽查和整改情况。三是部分单位未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基本信息,造成信息错误,导致抽查时网站无法访问。鹤壁市公安局在省政府办公厅抽查合格后,因网站备案号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销,私自更改网站域名,未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信息,造成国务院办公厅抽查时网站无法访问。
(二)个别政府网站问题仍较突出
第四季度50个抽查不合格网站中存在单项否决问题的有42个,其中濮阳市扶贫开发信息网等18个网站首页2周未更新,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等10个网站多个栏目长期未更新,洛阳市水务局等9个网站的多个栏目为空白,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8个网站长期无法访问。
(三)部分政府网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省政府办公厅在全省政府网站日常监测中发现部分政府网站存在高风险安全漏洞,易被黑客攻击,安全隐患严重。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网、邓州文化网3个网站存在网页暗链等严重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网站监管机制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政府网站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管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负责本地区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省地税局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网站的监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同联动等工作进行季度抽查,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予以通报,严肃问责。各地、各部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建设运维、检查整改、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整改工作力度,及时报送监测结果和整改情况。政府网站抽查情况作为政府网站考核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范围。
(二)加强监测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6〕6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豫政办文〔2016〕53号)要求,建立季度抽查机制,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于每季度第2个月末将抽查名单、抽查结果及有关网站整改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三)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将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基层网站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管理。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将部门的网站整合迁移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
(四)做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有关数据核查更新工作
新建、改版、关停网站要及时填报有关信息,确保政府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错报漏报。
(五)严格政府网站关停标准和程序
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不得申请关停;其他政府网站申请暂时关停每年不得超过1次,关停时间不超过60天;拟永久关停的政府网站要做好内容迁移和公告等工作,要及时注销有关域名和ICP备案,保存好服务器等数据,避免被他人利用发布不良信息。
(六)强化问责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政府网站问责机制,对政府网站长期不更新、网民问题长期不回复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省政府办公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要求,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七)强化网站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及公安部门的要求,强化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1名网站安全管理负责人,充分保障网络安全经费和设备。要制定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应急演练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网站安全防护水平,全面保障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同时要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账号安全和信息发布的管理,以免被盗用发布不良信息。
对本次通报的不合格网站,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核查、严肃追责,督促相关网站及时完成关停和整改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许友 贾勇
联系方式:0371—65908453、65506696、69699940(传真)
电子邮箱:hnszfmhwz@126.com
附件:
1.第四季度网站抽查情况
2.第四季度网站抽查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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