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字〔2023〕5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赣府厅字〔2023〕5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22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部署要求,着力做好建设好、保护好、利用好绿水青山“三篇文章”,积极推动全省林长制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根据《江西省林长制考核办法(修订)》,省林长办组织开展了11个设区市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并经省级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所有设区市考核等次均为优秀,排序依次为:抚州市、吉安市、南昌市和宜春市(并列)、赣州市、九江市和上饶市(并列)、萍乡市、景德镇市、新余市、鹰潭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此次考核情况看,各地在推进林长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林长履职不到位。有的地方林长组织体系不合理,林长设立存在“重形式、轻落实”情况。有的林长巡林流于形式,解决林业难点重点问题少。特别是部分乡、村级林长对肩负的责任认识不清,履职不到位,甚至出现知法犯法情况。二是源头管理仍有不足。一些地方未充分认识“一长两员”队伍重要性,没有强化“一长两员”队伍管理,对专职护林员、基层监管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不到位,责任区域林业违法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上报和处理。三是林长制工作创新不够。一些地方林长办人员力量薄弱,林长办作用发挥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缺乏特色和亮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3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实抓细林长制工作,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一要进一步压实林长责任,推动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问题解决。充分利用林长巡林制度,严格执行“三单一函”制度,通过签发总林长令、开展巡林活动,依法推动各级林长主动协调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问题。按照“林长制主体责任在县级”的权责相当原则,组织开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贯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源头管理,压实各级林长特别是县级林长责任,重点强化县级林长督促指导责任区落实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
二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推动工作落实落细。按照统一巡护职责、统一培训管理、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巡护着装、统一巡护装备“五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专职护林员规范化管理,突出专职护林员的专业性、专职性。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方式,强化对专职护林员和基层监管员的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将专职护林员打造成“一专多能”的林业管护队伍。加大对基层监管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一长两员”充分发挥作用。
三要进一步发挥林长办作用,推动林长制工作水平提升。加强各级林长办组织管理,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法规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林长办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林长办向同级林长请示汇报、与同级部门沟通协调、对下级林长督查督办作用,强化定期调度通报、重点工作督办等工作举措,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进一步加强示范宣传,推动扩大林长制品牌效应。按照数字赋能、协同高效的原则,在现有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全面应用江西省林长制数字管理平台,强化数字能力建设,促进数字技术与林长制深度融合,以数字化驱动林长制创新升级。持续开展“最美护林员”“林长制典型经验”“林长访谈”等林长制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我省林长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林长制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