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2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7-16 06:03:3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浙政办发〔2023〕3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14日












附件: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 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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