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电〔2023〕1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7-22 09:05:22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政办电〔2023〕1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7月8日,宜来高速宜昌段一标路堑右侧山体发生大面积坍塌,造成下方作业人员被埋,现正在紧急救援之中。当前,我省正处于主汛期,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为做好汛期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坚决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高度重视汛期尤其是极端天气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层层压实防范应对责任。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企业,全面分析评估风险影响,着力查漏补缺,强化防范应对,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按照“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督查检查,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立即纠正,情节恶劣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隐患排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突出可能受汛期尤其是极端强对流天气影响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一步强化排查整治力度,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控措施。要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加强各级各类地质灾害风险点监测,实时掌握关键指标变化,及时预警、及时组织避险转移。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对所有在建工程完成一次全覆盖精准排查,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隐患进行重点集中排查,特别是对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接到极端强对流天气预警后,要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严禁从事各种室外、露天、高空施工作业,严防起重机械倒塌、深基坑坍塌、边坡崩塌、窒息、触电等事故发生,在山区施工的重大工程项目要暂时停工,严防人为扰动引发地质灾害。地下矿山要强化探放水制度执行和矿井涌水量变化监测,露天矿山要强化周边山体监测监控,尾矿库企业加强排洪设施检查维护,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旅游行业要突出做好农家乐、乡村旅游景点、漂流景区、A级旅游景区、未开放景区和未开发区域洪涝灾害防御;加强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项目的排查监测,存在重大风险的要及时封闭、停止运营。江河湖库特别是险工险段、山区中小河流、头顶塘等重点部位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加强巡查值守,确保万无一失。危化、工贸、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航、铁路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测预警。气象部门要加强局地性、突发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提升极端天气短时监测预警服务能力,畅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快捷发布“绿色通道”,提高传播时效和覆盖率。应急、气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及时信息共享、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将气象预警信息转化形成灾害风险预警提示。要提升信息传播能力,运用包括短信、电视、电台、电子显示屏、应急广播、“大喇叭”在内的多元、立体传播体系,确保预警信息快速直达基层,实现到企到户到人。各地要严格落实气象红色预警“叫应”制度,及时组织群众避险转移。

四、强化应急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强化信息报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预案有用管用。要针对灾情发生的情况,分级分类快速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时刻处于值班待命状态,发生险情即时响应、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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