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3〕1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平阴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7-29 18:30:08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平阴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的批复






鲁政字〔2023〕118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山东平阴经济开发区进行扩区调区的请示》(济政呈〔2023〕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山东平阴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

二、调整后,山东平阴经济开发区的规划面积为1243.35公顷,共三个区块。区块一:东区,面积444.1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平阴山水水泥公司厂区(天堂山的西侧),南至规划云翠街(东延)、东凤凰村庄南侧、东风水库北侧,西至规划顺兴路西端,北至山水路以北山体;区块二:北区,面积521.47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东外环、张天水库,南至规划镇区南侧(锦东大街东延),西至平洛社区、翠东路,北至220国道;区块三:南区,面积277.7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县界和规划东外环,南至海川街,西至105国道,北至孔村镇前岭村北部山体。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以水定产、产业集聚原则,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努力把山东平阴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引领区,助力区域“双招双引”的主阵地和改革创新的新引擎。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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