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投资〔2017〕278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豫发改投资〔2017〕278号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40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投资计划管理。本次计划下达我省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40个,2017年计划投资15957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43900万元,市县(区)投资78989万元,银行贷款24663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2022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化投资计划下达流程,缩短工作周期,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投资计划,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强项目实施监管。要强化项目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确保项目严格履行法人制、监理制、合同制和招投标制。要建立自查制度和项目信息调度制度,每月5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本次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对于自查和调度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我委。
三、严格建设资金管理。要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对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要加强资金筹措,严格执行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竣工验收管理。项目建成后,要加强项目试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设计要求开展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五、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市政环保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通过PPP等投融资方式,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参与项目建设。
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资金到位、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于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好的,将在今后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予以倾斜;对于发现的问题,将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河南省重点流域水污 染防治项目2017年中央预 算内投资计划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8781.html
本文关键词: 豫发改投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 下达, 重点流域, 水污染, 防治, 项目, 2017年, 中央预算内, 投资, 计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