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发〔2023〕2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2022年浙江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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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2022年浙江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浙政发〔2023〕2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攻坚克难、苦干实干,有力促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战略落地实施。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鼓舞士气,现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等19个先进集体和周添忠等5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省广大耕地保护工作者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工作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2021-2022年浙江省耕地保护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