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字〔2023〕10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好品山东·淄博美物”展销会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8-14 23:41:4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好品山东·淄博美物”展销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23〕106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好品山东·淄博美物”展销会的请示》(淄政呈〔2023〕3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23年8月18日至20日在济南市举办“好品山东·淄博美物”展销会(以下简称展销会)。展销会由淄博市政府主办,所需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

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经费预算,加强收支管理,节俭、务实、高效办会,按照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报批手续。认真组织筹备,提升参展企业和展品水平,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展销会顺利进行。

三、在招商招展、新闻宣传、展销会推介、会刊资料、会场布置等方面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得随意改变展销会名称或增减主办单位。如展销会举办时间确需调整,须及时向省政府报备。

四、请于展销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展销会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自查情况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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