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2016〕25号《中共陕西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
陕发〔2016〕25号 2016年9月2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离不开强大的文化自信汇聚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来陕视察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等多个场合发表重要讲话,突出强调文化自信在国家、民族发展道路上的深远意义,为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动力,文艺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近年来,陕西广大文艺工作者振奋精神、牢记使命,高举旗帜、自觉担当,创作推出了一大批具有国家水准和陕西特色的好作品,在全国乃至国际上产生了良好反响。但是必须看到,我省文学、戏剧、电视剧、专题片、音乐、曲艺等门类较强,电影等其他文艺门类相对较弱,存在着对优秀作品推介不够、对地方文化资源挖掘不够的问题,也存在着引导、管理、服务文艺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滞后的问题。面向未来,我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推精品、出人才、强阵地的任务依然繁重。
(二)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大力推进文化精品战略,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三)文艺工作的总体目标。充分挖掘好、展示好、利用好陕西悠久丰厚的历史文化、光辉灿烂的革命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壮美雄奇的山水自然文化、颇具实力的现代文化和深受海内外关注的宗教文化等多种文化资源,以文化自信攀登文化髙地。做大做强“文学陕军”“西部影视”“陕西戏曲”“长安画派”“黄土画派”“三秦书风”“陕西旅游演艺”“陕西民歌”“陕西曲艺”“国风·秦韵”文化展演等特色文化品牌,实现文化强省战略目标。
——引导文艺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以最广大人民为服务对象和表现主体。坚定文化自信,讲好陕西故事,为全省追赶超越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全面推进文学、影视、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各个艺术门类繁荣发展,力争每个文艺门类每年有2—3部作品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组织实施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陕西文艺大奖、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扶持工程、“大秦岭·中国脊梁”文艺创作工程、广播影视精品工程、精品图书出版工程等重点文化工程项目。
——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人民喜爱的陕西文艺领军人物和代表人物。
——落实中央支持文艺发展的政策,加大文艺事业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盘活社会资本,建立财政资金与市场资金配套粘合机制。
——健全群众文艺工作网络,繁荣基层文艺创作,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努力实现文化小康。
——创新文艺生产和传播方式,推动优秀作品“走出去”,显著提升文艺作品传播力影响力。
二、启动实施繁荣文艺系列工程
(四)实施文化自信构筑工程。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拥有许多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是新中国的文化重镇,在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中负有重要使命。要大力组织实施文化自信构筑工程,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坚定文化自信的重大意义,高举文化旗帜、坚守文化理想、强化文化担当,以文化自信支撑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艺创作要始终聚焦广大人民,自觉礼敬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诠释和挖掘陕西文化资源内涵,突出中国特色,守好精神标识,讲好陕西故事,以更多精品力作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推动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等部门配合)
(五)实施“文学陕军”再出发工程。继承和弘扬陕西文学创作精神,持续推出一批重大优秀文学作品,推出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品图书。编辑出版文学年选,提升“文学陕军”在全国文坛的影响力。规范和改进文学基金管理使用,落实“签约作家”考核奖励制度,全面推进小说、散文、诗歌等各类文学体裁创作。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支持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组织“作家进校园”“作家进军营”“作家进社区”以及“陕西作家有好书”“小说连播”“影视交流对接会”等文学普及和推介活动,在报纸、期刊持续组织陕西作家作品专版专号,支持举办各类培训会、研讨会、改稿会。大力推进以西北大学“中国文艺评论基地”为代表的陕西文艺理论评论阵地建设。支持办好《小说评论》《延河》《美文》《当代戏剧》《音乐天地》等文艺期刊和“陕西文艺聚焦”“长安评论网”等重点文艺评论栏目、网站。鼓励引导网上文艺评论及“微评论”,壮大文艺评论队伍,打造“长安评论”新品牌。(省作协牵头,省文联、省评论家协会配合)
(六)实施“西部影视”品牌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落实好国家扶持影视生产的政策,制定出台《陕西省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市县 (区)结合国家政策和当地实际,出台灵活有效的扶持政策,通过税收减免、土地优先保障等方面优惠,因地制宜打造陕西影视基地集聚区。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设立影视发展专项投资基金,推进影视企业健康快速成长。扶持西影集团、陕西文投影视、曲江影视等做强做大,支持曲江丫丫影视、西安光中影视、曲江大秦帝国影业等影视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逐渐成为影视生产的资本主体。以基地带动影视生产整体繁荣发展,打造立足全国、面向世界的影视全产业链运营平台,大力支持西安“中影国际丝路电影城”和白鹿原影视基地建设,打造国际水平、国内一流的影视文化产业基地,推动陕西影视生产工业化、规模化、数 字化和投融资一体化。创新和拓展影视创意、题材、类型,支持推动影视项目与陕西旅游文物资源深度融合,挖掘提炼优势资源,拓展题材范围。支持电影院线建设,注重宣传和发行、票房和市场。支持省内相关高校影视专业建设,打造特色影视智库,为影视后续人才培养、创意策划、产业链拓展提供教学和科研支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配合)
(七)实施“陕西戏曲”品牌铸造工程。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秦腔等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以秦腔为代表的地方戏曲剧种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眉户、碗碗腔、道情等地方剧种传承发展。健全地方戏曲保护、传承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确立一批传承基地,扶持一批重点院团,推出一批优秀剧目,培养一批戏曲名家,开展一批重大活动,铸造“陕西戏剧”品牌。完善戏曲创作激励机制,扶持重点剧目创作,加大经典优秀剧目政府采购演出比例,加大对陕西戏曲研究院、西安秦腔易俗社等重点戏曲院团的投入保障,扶持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剧团。加强戏曲人才培养,推进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省内高等院校艺术院系共建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完善戏曲表演人才培养就业机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探索陕西戏曲研究院与市县重点戏曲院团、重点剧种“共享共贏,融合发 展”新路径,让地方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扶持推广“天天有秦腔”“一元剧场”等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实施年度戏曲大汇演,培育戏曲演出市场和年轻观众群体。推动戏曲教育进课堂,组织学生进剧场、戏曲名家进校园,拓展戏曲普及渠道。支持陕西经典精品剧目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舞台。(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配合)
(八)实施美术书法精品战略工程。秉承长安画派“一手伸向传统,一手伸向生活”的艺术精神,高扬博大、雄强、开放、包容的“长安精神”,做好长安画派和黄土画派的学术研究和建设,推出“长安精神”系列展等重点创作项目,办好“陕西美术奖”评选活动。突出陕西地域特点,努力打造“三秦书风”,持续开展“秦风书韵”读书会活动,学习研究有关中国书法史、书法历史人物及有关陕西书法发展的重要课题,提高陕西书法家的书法理论与实践水平,重建书法现代人文精神。组织好陕西省书法篆刻作品届展、全省美术作品展、临帖届展和自作诗文展、陕西人文专题展、重大节日纪念活动、“陕西书法大讲堂”主题展等展览活动。打造陕西美术书法展览、传播和销售平台,促进陕西艺术品交易健康繁荣发展。(省文联牵头,省美协、省书协配合〉
(九)实施音乐等各文艺门类精品创作工程。发挥我省音乐创作资源优势,借鉴和吸收陕北民歌、陕南民歌、关中民歌,以及秦腔等戏曲音乐元素,创作一批以延安、秦岭、兵马俑、黄帝陵、丝绸之路起点等为题材的具有浓厚陕西元素的器乐、声乐作品。积极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影响广泛的音乐活动。挖掘陕西元素,继续实施“长安组曲”“陕北民歌创新工程”“大秦岭·中国脊梁音乐创作工程”。全面推进文艺评论、舞蹈、摄影、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各个艺术门类繁荣发展,创作推出—批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地方人文特色的优秀作品,提升陕西文艺发展整体实力。(省文联牵头,省音协、省评协、省舞协、省摄协、省曲协、省杂协、省民协等各文艺家协会配合)
(十)实施优秀剧本孵化工程。各级宣传、文化、广电、文联、作协等部门要加强编创队伍建设,主动搭建平台,经常性开展交流培训、剧本征集、创作研讨、生产对接等活动,打磨推出一批优秀剧本。用5年左右时间,每年选拔50名编创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髙基层和民间艺术院团的编创能力。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扶持鼓励现代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作品,以及工业题材、农村题材、少儿题材作品的创作。进一步完善选题规划、资金投入、表彰奖励等机制,调动编剧创作积极性、主动性。髙度重视文艺原创,坚持内容为王、创意制胜,激发文艺原创活力。(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配合)
(十一)实施文艺人才托举工程。加快制定并完善有突出贡献的文艺人才激励、奖励办法,改革和完善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薪酬待遇,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人民喜爱的陕西文艺领军人物和代表人物。充分发挥知名艺术家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陕西文艺大奖,艺术家成就奖”荣典制度。高度重视青年文艺人才特别是编创人才培养,扎实推进陕西文学艺术人才“百优计划”和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对不同层次人才的分类培养、宣传推介,实现各艺术门类人才队伍的健康传承与接续,形成“第一梯队领军、第二梯队突破、第三梯队壮大”的良好格局。做好陕西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使优秀文艺工作者专业上有权威、社会上受尊重。打破地域、身份限制,采取聘用、签约、合作等多种机制,不拘一格选聘人才,吸引国内外优秀文艺人才来陕工作。做好文艺人才培训工作,健全省、市、县(区)三级文艺人才培训网络,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三区”人才文化工作者专项支持计划。(省委宣传部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编办、省文联、省作协配合)
(十二)实施基层文化繁荣工程。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制定群众文艺繁荣发展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健全群众文艺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文联、作协、文化馆(站)、群艺馆在群众文艺创作中的引领作用,激发基层文艺创作活力。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爱国影片进校园”“5·23采风慰问”“好歌唱三秦”“优秀剧目进校园”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加强基层文艺内容建设,创作生产一批适合基层生活特点、深受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建设和完善村级综合文化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乡镇数字影院、县级图书馆、县级文化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文艺活动,普及文艺知识,培养文艺爱好,提高全民文化素养,实现文化小康。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研究制定面向基层一线文化馆(站)长期服务人员扶持奖励办法,解决基层文化馆(站)人员、编制、经费等实际问题。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 演出队、自乐班、老年大学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广泛开展创作活动。(省委宣传部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文联、省作协配合)
(十三)实施文艺阵地强化工程。创新管理方式,坚守好传统文艺阵地,引导管控好网络文艺阵地,绝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任何传播渠道。加强评奖管理,整合文艺奖评奖奖项,健全评奖机制,不断提高文艺评奖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加强对卫视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电视剧、栏目以及重大题材剧目演出的审査管理。创新文艺生产和传播方式,重视网络文艺发展,坚持“重在建设和发展、管理、引导并重”方针,鼓励和引导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形态健康有序发展。创新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做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和改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行为,铸造良好文化生态。(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佶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配合)
(十四)实施文化交流促进工程。树立全球视野和国际眼光,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利用陕西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的战略契机,把陕西文化积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提升陕西文化“走出去”的国际传播能力。办好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西安国际音乐节、西安国际民间影像节、“陕西文化周”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努力把陕西打造成“丝绸之路”创意产业和文化贸易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政府和民间等多种对外交流渠道和活动平台,推动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文化艺术、演出展览、影视作品、图书音像制品进入国际市场。加强版权贸易,实施陕西文艺精品翻译推介工程,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陕西文学、影视、戏剧、绘画、非遗等作品进行多语种翻译出版、展映展示,对外讲好陕西故事,展示陕西独特魅力。大力引进优秀文化艺术产品,丰富活跃我省文 化市场。(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文联、省作协、省版权局配合)
三、创造文艺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五)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文艺繁荣发展的政治责任,把文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文艺事业投入力度,选好配强宣传文化部门和文化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对宣传文化领域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牢牢把握党对文艺工作的主导权。(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各级组织、宣传、财政、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联、作协等部门配合)
(十六)成立文艺精品创作指导委员会。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联、作协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体制。在省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陕西省文艺精品创作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省文艺精品创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重大评价评奖活动,为全面提高文艺创作提供组织保障。(省委宣传部牵头,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配合)
(十七)加大文艺事业扶持投入力度。落实中央支持文艺发展政策,继续实施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专项扶持,将专项资金总额度逐步提高到6000万元,逐步将美术、书法、歌曲、曲艺、评论等其他文艺门类纳入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和引领作用,建立财政资金与市场资金配套粘合机制,以国有资本为纽带盘活社会资本,广辟资金渠道,粘合、吸引、凝聚民间资金、银行资金等多种成分的市场资本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文化繁荣发展的生动格局。科学安排资金和项目,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大对优秀文学作品外介翻译、作家艺术家基层定点挂职体验生活、秦腔优秀传统剧目挖掘整理、戏曲进校园、编剧剧本孵化优化的专项扶持力度。各市、县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积极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省财政厅牵头,省委宣传 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配合)
(十八)深化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文化体制、内容、业态、形式等各方面创新步伐,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统筹研究有利于推动文艺创作发展的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和完善对文化单位的配套改革政策,支持其做强做大,助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顺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运用现代理念,现代手段、现代方式,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文物、互联网等深度融合,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业态。(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
(十九)加大对文联、作协的支持保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定期听取文联、作协工作汇报,有针对性地解决文联、作协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支持其履行好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等职能,把广大文艺工作者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各级文联、作协要改进工作机制,积极拓展组织体系和工作领域,加强与民营文艺工作室、民营文艺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等新兴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的组织联络工作,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全面提高工作水平,避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真正成为文艺工作者之家。(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各级组织、宣传、文联、作协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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