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16〕1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秦腔等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7-05-22 01:18:15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秦腔等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16〕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精神,进一步传承、保护和发展陕西秦腔等地方戏曲,打造特色品牌,彰显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服务“三个陕西”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秦腔等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意义和目标


秦腔是我国著名的地方戏曲艺术,被誉为“梆子戏鼻祖”,在陕西和西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广泛影响,深受广大群众喜爱,是首批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保护和传承项目。此外,我省还有阿宫腔、碗碗腔、弦板腔、迷胡、线戏、道情等40多个地方小剧种,同样历史悠久,地方特色浓郁,先后被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秦腔等地方戏曲在弘扬传统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引导社会正气、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以振兴繁荣秦腔等地方戏曲艺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保护、传承与发展并重,全力推动秦腔等地方戏曲艺术大发展大繁荣,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健全秦腔等地方戏曲的保护、传承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演出团体的体制机制和戏曲创作激励机制,提高为广大群众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省重视和支持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重点工作和任务


(一)加强优秀剧本创作。坚持传统戏与现代戏并重,以抢救、保护、传承、创新传统戏为重点,统筹抓好现代戏的创作演出,建立编剧人才库,支持编剧人员深入基层,开展采风活动;定期开展剧本研讨和推广活动,组织剧本评审,制定科学的激励制度和评价体系;对列入省级重点创作项目并冲刺国家级大奖的优秀剧本,给予重点扶持。(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二)提高秦腔音乐水平。建立秦腔音乐人才库,搭建秦腔音乐创作平台。引导秦腔音乐创作人员扎根基层、深入生活,定期组织外出进行新思维、新技法的交流学习。建立秦腔音乐创作机构,完善场所、设施、器材。组织对传统优秀秦腔音乐进行挖掘、整理,建立秦腔音乐库,根据剧目需要加强对基本曲调的组合设计。(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引进优秀人才,加强师资力量,不断提高秦腔人才培训培养能力;鼓励支持秦腔表演艺术家通过带徒方式,大力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对于专业技能突出、艺术特色鲜明的优秀人才,可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招聘的办法,招聘充实到艺术人才队伍;加强编剧、导演、表演、音乐、舞美等各类专业人才培训,进一步提高秦腔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四)完善戏曲档案资料。加强对秦腔传统剧目和近年来新创演优秀剧目的剧本、音乐、演出资料、音像资料、文字资料、照片资料、相关宣传评论等档案收集和抢救性整理,确保秦腔艺术档案系统完整,并发挥应有作用。(省文化厅负责)

(五)重视流派传承工作。艺术流派是秦腔艺术的宝贵财富,在秦腔发展中具有里程碑作用。对秦腔老艺术家、老艺人及传承人代表作品的表演、传播以及音配像、新作品创演活动要予以大力支持,取其精华、赋予新意、转化提升,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技艺,为确立秦腔艺术流派起到引导、引领、规范和示范作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六)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加强省戏曲研究院实训基地和县级秦腔剧团建设。对于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秦腔等地方戏曲,要加强传承和展演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培训功能,建立秦腔艺术专业师资队伍,编制系统性、实践性较强的教学大纲和系列教材,完善培训设施,提高培训效果,促进秦腔艺术人才队伍素质和艺术水平不断提升。(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七)扩大展示平台。支持剧场与院团合作,充分发挥各类剧场的作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戏曲艺术表演团队发展;加强各级新闻媒体地方戏曲栏目建设,大力开展地方戏曲巡演、汇演、节庆、赛事和下乡、进社区等活动,力争每个乡镇一月一场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组织秦腔影视剧和动漫作品生产创作,不断拓展地方戏曲艺术表现形式,扩大推广传播平台;制定省级各艺术门类作品的选送、推荐、审批制度,确保对外文化输出的形象和品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负责)

(八)加强遗产保护。抓紧收集、整理、宣传展示秦腔发展沿革和艺术成就,集中人力物力,组织对秦腔艺术珍贵音像和文字资料、史料收集、整理、研究,对健在的秦腔各门类、流派代表人录音、录像,确保秦腔艺术遗产得到妥善保护并发挥作用。(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九)打造精品工程。创作和推出一批展示传统优秀文化和体现时代特征的戏曲精品。整理和改编传统剧本,不断推陈出新,使老戏出新意,经典更精彩。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不断推出既能“排得起、演得起、看得起、可传承”,又能“走出去”交流的优秀剧目,同时编排演出能吸引人和打动人、触动观众深度情感和适应新一代观众欣赏口味的现实题材新剧目。以5年为周期,精心打造3-5个秦腔精品剧目,冲刺国家文华大奖。(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十)推进普及交流。联合出版社编纂秦腔青少年读本,普及秦腔艺术知识,培养和壮大观众群体。继续推进优秀秦腔剧目进校园,试点开设秦腔选修课,出版秦腔知识读本,支持办好秦腔艺术节、秦腔电视大赛、优秀经典剧目展(巡)演活动,鼓励开展各类群众性秦腔艺术展演活动。发展群众性秦腔协会,鼓励各类社会团体开办秦腔“自乐班”,支持在公园、广场、社区等场所的自娱性演出活动。加强与省外文艺院团艺术交流,扩大秦腔的传播和影响范围。(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十一)保护艺术品牌。省戏曲研究院、西安易俗社、西安三意社是我省秦腔艺术的重要品牌和杰出代表,是中华戏曲新式传承的典范。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传承、发展其代表性的艺术特点和流派风格,在振兴秦腔中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西安市政府负责)

(十二)整合优化资源。省、市、县剧团设置应科学合理,最大限度用好资源。充分发挥人才引领作用,激发基层院团活力,加强一专多能的全把式演员培养。加大上下交流力度,选派省市业务骨干到基层采风帮扶,基层演员到省市观摩学习,建立联动互动平台。(省文化厅、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十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定办法,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技艺和技能为标尺,更加注重舞台实践,对长期扎根基层、从事戏曲事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定倾斜。强化聘用管理,对于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两年组织一次工作业务业绩考核,形成客观公正、能上能下的评聘机制;建立剧目排演审查制度,从剧本、音乐创作、演员选定、舞美制作等环节严格把关,使真正扎根生活、扎根人民、讴歌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能够更好地演出和传承;加强对外交流演出报备工作,着力打造具有中华气派、兼具陕西特色的优秀文化,树立秦风秦韵艺术品牌。(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外事办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将其列入“十三五”规划,持之以恒地推动落实。要针对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传承、保护和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充分调动各级院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出人出戏、繁荣发展的目标。省文化厅要切实发挥好牵头协调、督促落实作用。

(二)完善经费保障。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秦腔艺术发展繁荣的投入扶持力度。省级文化发展基金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按规定予以倾斜支持,科学配置项目和资金,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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