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2017〕3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7-05-23 05:45:38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批复




沪府〔2017〕30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沪人社〔2017〕15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请示》。调整后的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请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1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9515.html

本文关键词: 沪府, 上海市, 同意, 调整, 失业保险, 支付, 标准,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