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交〔2017〕65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7-05-26 23:54:4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交〔2017〕65号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6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省厅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航运专题组组长单位职能,充分发挥交通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重点围绕“三基地一中心一保障”,全力助推自贸试验区建设提速增效。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建设


(一)着力增强油品储运能力。以推进保税燃料油供应码头、储罐、供油锚地等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黄泽山、外钓、岙山、双子山、衢山、小衢山、六横等岛屿统筹开发和大型专业化泊位建设。重点推进外钓光汇石油储运码头、外钓公共油品储运码头、舟山国际航运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册子实华二期原油中转码头、六横港区东白莲油品码头、黄泽山石油中转储运码头、岙山万向二期25万吨级油品码头等项目。加快虾峙北、条帚门南、香炉花瓶礁等锚地建设。加快黄泽作业区至鱼山、黄泽作业区至上海、新奥LNG项目舟山至宁波输油管线等项目建设。“十三五”新增万吨级以上油品泊位13个(总量达28个)、新增吞吐能力1亿吨(总量达1.8亿吨)。支持自贸试验区引导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油品储运能力。

(二)推动做强油品加工业务。依托舟山群岛和国际良港等资源优势,积极打造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加工基地。重点服务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码头、鱼山作业区进港航道及配套锚地建设,推动形成国际一流的绿色石化产业集群。

(三)促进国际油品贸易发展。依托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加快建设东北亚保税燃料油交易中心,加强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合作,加快开展保税燃料油现货交易,支持发展成品油、燃料油等交割、仓储、保税,适时开展期货交易。支持国际油品资源、贸易企业落户自贸试验区开展油品贸易,及油品混兑调和等业务。

(四)提升油品加注服务水平。配合制定《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供应业务操作规范》等法规政策。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吸引油品运输等国际海运企业落户自贸区。支持在码头、船厂开展保税燃料油加注和外供业务。争取交通运输部取消保税燃料油供应港口经营许可,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在省内港口开展加注服务。支持争取秀山东锚地开通挂港加油船舶通航、通关特殊通道,免除船舶吨税。积极参与研究外锚地新型供油方式。

二、支持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


(五)拓展高端航运服务功能。支持和推动海事、金融、法律、经纪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强化航运市场监测、经济运行动态分析和预测预警。支持海上丝路指数研究发布。积极打造“船舶交易+互联网”商业模式,促进船舶交易规范发展。支持东海航运保险公司探索航运领域保险新产品。推动海事仲裁机构、船级社等相关机构入驻,打造国际航运服务平台。

(六)优化国际海事服务环境。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出台国际海运和国际船舶管理等有关航运开放政策,降低外资航运企业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国际船舶管理等基础航运服务功能,推进宁波舟山港引航体制改革,提高引航、拖轮、理货业务服务能力。支持培育壮大外轮供应企业,丰富外轮供应品种,为进入自贸区船舶提供生活用品、备品备件、物料、工程服务和代理服务等服务。支持大力发展国际船舶修造业务,做大做强保税区船配交易市场。

三、支持国家矿石中转基地建设


(七)优化铁矿石储运布局。依托六横凉潭、鼠浪湖和马迹山等岛屿布局矿石中转储运基地,加快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马迹山矿石中转码头三期等项目建设,支持宝武集团马迹山一、二期和凉潭武港码头功能整合,为长三角及长江沿线地区冶金企业提供中转运输服务,兼顾其他地区贸易中转需求。“十三五”新增万吨级以上铁矿石泊位2个(总量达14个),新增吞吐能力0.3亿吨(总量达1.3亿吨)。

(八)助推亚太铁矿石分销中心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与淡水河谷等国际矿石资源、贸易企业深入合作,加快联动长江沿线主要钢铁企业,推进矿石配矿、保税、分拨中心建设,开展铁矿石保税贸易、金融支付和交割配送等业务,支持探索提单质押、交易等创新改革,大力发展矿石现货交易和国际贸易。

四、支持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九)推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优先推进长江干线至宁波舟山港2万吨级江海直达散货船的研发及应用,加快江海直达集装箱、集散两用、商品汽车滚装船等系列船型研发,形成宁波舟山港至马鞍山、武汉系列船型并推动规模化应用。支持江海直达运输船队组建,推动出台相应扶持政策,逐步形成江海联运巴士型物流运输通道。配合制定江(河)海直达船舶配员标准,支持江海通航船舶研发设计、船员培训、审图等中心建设。

(十)升级江海联运信息平台。支持组建国家物流信息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深入实施“江海联运信息互联共享”战略,加快对接东北亚、东盟、欧洲等主要港口和国际海运龙头企业,推动建立跨区域港口联盟、港航联盟,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促进与长江沿线港口、省内港口信息互联共享,集聚“船港货”信息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服务、数据交换、航运交易、政府监管等服务功能。

(十一)协同推进洋山整体开发。以浙沪洋山港合作框架协议为基础,充分发挥省海港集团主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企业层面沟通协调,加快实现洋山港实质性合作开发。重点加快小洋山北侧集装箱江海联运码头、小洋山北侧防坡堤等项目建设,配套一批江海联运作业区集装箱码头。

五、强化自贸试验区建设综合保障


(十二)完善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

——公铁方面。对外依托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和沿海运输通道,加快推进甬舟、金甬、温福铁路和杭绍甬、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等项目建设,谋划开展甬金高速公路扩容等研究,联动义乌国际陆港和义新欧中欧班列,辐射江西、湖南等中西部内陆腹地,推动“一带一路”有机衔接。对内重点加快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526国道岱山官山至秀山公路秀山大桥工程、310省道普陀至开化公路朱家尖段公路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六横公路大桥前期工作,支持开展舟山北向通道研究,形成贯通舟山本岛、连接岱山等主要岛屿的骨干网络。

——水路方面。重点加快蛇移门航道、白泉港区进港航道、樱连门(长途东)进港航道、衢山南进港航道等项目建设,支持黄泽山进港航道、双屿门航道、虾峙门30万吨级人工航道扩建工程列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航道锚地规划,推进杭平申线等海河联运工程建设,畅通舟山至上海、江苏等长江沿线地区水运通道,更好对接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集装箱等内支线运输,推动与温州港、台州港联动发展,拓展自贸区辐射半径。

——航空方面。有序推进普陀山机场扩建工程,支持航空口岸开发开放并加快升格为国际机场,打造浙东海岛地区中型国际化航空港,规划建设国家级通用航空基地。

——物流园区方面。重点支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保税物流园区、金塘物流园区、中浪综合物流园区、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冷链物流园区、舟山农副产品物流园区,支持建设具有口岸功能的跨境物流园区,加快推动自贸区建立高效便捷的现代物流体系。

(十三)参与打造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全省综合交通与物流信息资源整合为契机,促进“船港货”信息与口岸监管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共同打造一站式服务“单一窗口”。完善行政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行政审批管理标准化,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十四)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减费降负。停征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设施检验费,减免小微企业引航移泊费。将货物港务费整合并入港口建设费,按政府性基金管理。放开国内客运和旅游港口作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递远递减”原则,调整完善宁波舟山港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标准。延长舟山跨海大桥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政策期限,进出金塘和沥港收费站、在大桥路段通行费按25%收费。进出舟山跨海大桥其他收费站、在大桥路段通行费按50%收费。

(十五)培育发展综合交通关联产业。完善全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重点支持以波音飞机完工和交付中心为核心的航空产业园建设,加快打造我省航空产业集群。聚焦主流船舶产品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培育壮大高端船舶制造产业。依托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拓展海岛旅游特色线路,培育发展邮轮、游艇、帆船等旅游产业。

(十六)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指导。按照交通运输部与省政府《共同推进平安海区建设合作意见》,指导自贸区加强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建立油品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强化港口危化品储运、水路客运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加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依托全省综合交通应急指挥体系,指导自贸区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充实应急救援力量,全力强化应急保障。

(十七)大力推动绿色港口建设。按照全国绿色交通省建设要求,指导自贸区深化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省管水域船舶低硫油使用监管,加快港口岸电和清洁能源推广,支持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和清洁能源。总结推广船舶油气回收试点经验,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机制,打造绿色港口。

(十八)加强交通人才交流培育。积极推动交通运输系统与自贸区建立常态化人才交流服务机制。支持培育具有全球化视野的交通复合型人才和创新团队,在科研项目、经费安排、对外交流等方面予以扶持。依托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加强产学研合作,输送航运管理、现代物流、轨道交通、航空服务等专业人才,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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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浙交,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自贸区, 建设, 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