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17〕82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5-31 01:59:56
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科〔2017〕8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学技术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精神,省科学技术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文下载:河 南省企业享受研 究开发费 用税前加计扣 除政策研 究开发项 目鉴 定暂 行办法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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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豫科, 河南省, 研究开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 研究, 开发, 项目, 鉴定, 暂行办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