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字〔2023〕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萍乡技师学院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09-25 11:02:05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萍乡技师学院的批复






赣府字〔2023〕54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设立萍乡技师学院的请示》(赣人社文〔2023〕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设立萍乡技师学院,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

二、萍乡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突出办学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认真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萍乡技师学院的管理,指导督促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萍乡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保障,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萍乡技师学院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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