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23〕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昆亭至塘溪段等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23-09-25 11:42:46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昆亭至塘溪段等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浙政办函〔2023〕35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集团:
宁波市政府《关于要求批准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昆亭至塘溪段收费站设置车辆通行费标准及收费期限的请示》(甬政〔2023〕74号)、省交通集团《关于临金高速公路临安至建德段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的请示》(浙交投〔2023〕85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昆亭至塘溪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春晓、瞻岐2个收费站。该项目为经营性项目,收费期限25年。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宁波象山湾疏港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同意临金高速公路临安至建德段於潜枢纽至安仁枢纽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潜川、乐平、瑶琳、横村4个收费站。该项目为经营性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金高速公路临安至建德段收费期限25年。
三、鉴于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昆亭至塘溪段,与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相交于塘溪枢纽,为便于准确计算车辆通行费,需重新明确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收费里程,具体事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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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昆亭至塘溪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表
2.临金高速公路临安至建德段於潜枢纽至安仁枢纽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