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发〔202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2022〕2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湖南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结合湖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面向人民生产生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适应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持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综合观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气象服务等领域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气象综合防灾减灾等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更加深入,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监测更加精密,气象预报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持续做好“6小时预报、3小时预警、1小时叫应”的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多部门快速响应、高效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制度。建立健全主要涉灾部门日常会商研判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水平评估,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编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与责任人名录库,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现各级各部门相关应急预案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衔接配套,建立面向高级别预警信息的停工停课停运等依法依规触发机制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等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推进普查及区划成果在重大规划编制、城乡建设、灾害评估、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应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标准,提升重点区域、敏感行业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强领导干部气象灾害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培训。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基地建设,将气象科普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
3.强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快推进各涉灾部门预警信息对接,确保相互衔接、运行稳定、快速发布。统筹制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程,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实现与新闻媒体、“村村响”应急广播体系、通信运营企业等有机联动。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推进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接收终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防汛重点单位应用。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推动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
4.完善城乡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按照有关规划加密城市气象观测站点,强化暴雨、大风、雷电、道路结冰等城市高影响天气的实时监测,发展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中充分考虑气象风险和气候承载力,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城市数据大脑,探索推广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完善重点地区农村雷电防护体系。(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
(二)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
5.推动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加强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强化高光谱遥感等先进技术及相关设备在农情监测中的应用,提升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和产量预报能力。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围绕发展壮大湖南农业十大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强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做强全国油茶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探索建设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基地,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持续做好“一县一特”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服务与品牌宣传。(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农业农村厅)
6.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主动对接各行各业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调配储运气象服务水平。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加强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航道、分水域、分铁路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完善国家3A
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积极发展金融、保险和农产品期货气象服务。建立健全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相关制度,激发气象市场主体活力。在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株潭都市圈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加强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提供优质气象服务。(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
7.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探索建立基于位置和需求、移动交互的伴随式、感知气象服务供给模式。提升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气象局)
8.深化生态文明气象支撑。落实《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温室气体浓度监测和动态跟踪研究,加强生态气象遥感应用。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探索建设风能、太阳能等气象服务基地,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提升大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的预见性、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提高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以及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气象保障能力,加强面向大气及水的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长株潭及周边区域协同治理的气象服务。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气象服务。推进气候生态承载力评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条件贡献率动态评估。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气象公园、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气候好产品等气候生态品牌。(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9.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工程,提升云水资源监测、空地立体作业和科学作业指挥能力,争取中国气象局在东南区域部署的一架高性能增雨飞机常驻湖南,重点配置地面高安全性能火箭等新型作业装备,提高装备弹药物联网监控覆盖率。加强飞机人工增雨作业能力建设,建设山地防雹和积状云增雨试验示范基地。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大气污染防治、重大活动保障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重点领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市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基层标准化作业站点和作业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
(三)提高气象基础建设能力
10.推进精密监测。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完成自动气象站升级迭代。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弥补雷达观测盲区和垂直探测短板,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交通、城市内涝等专业气象观测站网。高标准建设长沙气象雷达标校中心,打造国内领先的长沙国家综合气象观测试验基地。在长株潭都市圈等重点区域建设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网络。完善卫星遥感综合应用体系,构建各类观测手段互补、协同运行、交叉检验的空天地一体化观测系统。推动岳阳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按规划要求推进区域气候观象台建设。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11.推动精准预报。大力发展精细化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气候预测预估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技术,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流域区域洪涝、森林火灾、干旱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建立从分钟到年际的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气象综合预报预测分析平台,逐步形成“五个1”的精准预报能力,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全省气候异常。(责任单位:省气象局)
12.推进精细服务。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研究构建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探索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推动物联网、大数据、5G等技术在气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
13.加强信息支撑。建设湖南气象大数据中心,迭代升级基础设施资源池。加强气象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研制高质量气象数据集,提高气象数据应用服务能力。研究建设固移融合、高速泛在的气象通信网络。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
14.强化科技创新。强化灾害性天气预报、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农业与生态气象、气象装备、气象灾害防治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将气象科技重点研发需求纳入全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予以重点支持。建设跨学科、跨行业、跨区域的气象高分卫星遥感协同研究与创新平台,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与部门、高校、企业的联合,建立关键核心技术协作攻关机制,推动气象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建立气象科技创新供需衔接机制,建立气象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健全气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机制。建设气象科研诚信体系。(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科技厅)
15.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省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支持力度。统筹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人才发展,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地气象人才资源优势,加强各地气象人才的岗位设置。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和人才优势,在气象关键技术、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重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气象工作。加强气象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支持气象部门与地方开展干部人才交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解决资金、用地保障等关键问题。深化省部合作,更好发挥省部合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落实落细省部合作各项重点任务。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二)加强法治建设。加强地方性气象法规建设,推动出台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地方性法规。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健全气象标准体系。
(三)加强投入保障。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对气象领域科学研究和科研项目建设、现代化装备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等的投入。落实气象业务发展经费,编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确定项目资金需求,分级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待遇政策,按规定做好相关经费保障。由省财政厅、省气象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98605.html
本文关键词: 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