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办发〔2021〕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1〕3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财政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财政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充分发挥财政在优化配置油茶产业发展资源、培育壮大油茶千亿产业中的引导作用,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开展油茶种植提质改造
1.从2021年起,省财政采取竞争性方式和后奖补形式,连续三年累计支持油茶种植重点县开展油茶林提质改造100万亩左右。其中,更新改造和品种改良不少于35万亩,每亩补助1000元;抚育改造不少于65万亩,每亩补助500元。为了严格保护耕地和耕地后备资源,凡占用耕地种植油茶和在即可恢复及工程恢复耕地上提质改造的油茶项目不予补助。(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二、支持油茶经营主体扩大再生产
2.实施茶油生产加工作坊升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油茶果初加工、仓储物流及产品质量检测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省财政予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财政厅)
3.支持油茶企业扩大生产加工能力,对油茶企业收购原材料、升级生产工艺、扩大销售渠道等扩大生产规模融资贷款的,省财政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予以贷款贴息。对贷款能力不足的,鼓励相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等按政策予以增信。(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
三、支持加大油茶产业研发投入
4.支持 “省部共建木本油料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油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油茶科创谷”等重点科研平台建设,纳入创新型省份建设财政支持范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
5.鼓励企业加大油茶全产业链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研发力度,省财政根据新一轮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相关政策给予激励,并对高新技术企业等给予适当倾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
6.支持制定和完善油茶产业良种、良法、良油、包装储藏等标准体系和质量检测标准体系,推荐油茶相关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对主导(排名第一)制定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省财政按每个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四、支持创新油茶产业金融产品
7.鼓励油茶种植重点县开展油茶自然灾害保险、油茶收入保险等特色保险试点,对试点效果较好的县市区优先纳入省级创新试点范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
8.省财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发起设立油茶产业基金,以股权投资形式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资源收储、行业整合等,支持头部企业发挥带动作用促进油茶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林业局)
9.支持省内优质油茶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对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标准板挂牌的油茶企业,给予不超过15万元补助;对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成长板挂牌的油茶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500万元以上的油茶企业,按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10.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银行间债券市场、湖南股权交易所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私募可转债的油茶企业,按企业发债利息的3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五、支持“湖南茶油”公共品牌建设
11.2021-202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支持“湖南茶油”公共品牌建设,鼓励油茶企业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动油茶产品网络销售,打造油茶“网红经济”,提升茶油食品安全。(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12.支持油茶企业参加境内展会,省财政按标准给予展位费补贴,其中:参加省内展会的,一个标准展位补贴5000元;参加省外展会的,一个标准展位补贴10000元。单次展会对单个企业的补贴不超过2个标准展位,对同一个企业同一年度参加省内、省外展会的补贴不超过2次。(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财政厅)
六、支持发挥油茶产业协会作用
13.支持省油茶产业协会开展标准制定及宣传、技术培训、咨询服务、行业调研、行业监督、平台搭建、品牌营销等工作,发挥好行业服务、行业合作、行业协调、行业自律等作用,省财政按政策规定对协会予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
七、支持油茶产业人才队伍培养
14.支持企业培养、引进油茶产业高端人才,对入选的湖南省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在支持期内给予100万元专项资助。支持油茶产业创业人才申报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对入选的科技创新人才给予50万元/人的专项资助,对入选的创业人才给予10万元/人的专项资助。(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15.对油茶产业重点县引入的科研攻关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油茶科技专家团队,省财政采取前资助方式对专家团队予以10万元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八、建立资金统筹协同长效机制
16.省财政统筹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整合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牵头管理,林业、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共同参与。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另行研究制定。本政策措施出台后,各市州、县市区不再另行制定本地政策重复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7.每年初,省级财政、林业、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按程序共同研究支持方案,下发申报通知,受理市县申请,下达支持资金;各市州、县市区财政、林业、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依据本地油茶产业发展实际,共同配合做好申报工作;同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对项目地类属性签具意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自然资源厅)
18.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相关政策已明确实施期限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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