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委发〔2016〕12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全文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
浙委发〔2016〕12号
(2016年4月27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进落实“十三五”规划,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讨论了补短板的问题,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自觉肩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突出高质量、均衡性,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强化理念创新、工作创新、载体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努力补齐制约发展最关键、百姓需求最迫切、今后五年必须突破的短板,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确保实现“四翻番”,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任务
按照“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要求,从全局高度、发展眼光,以更宽视野、更高标准,查补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的根本性、引领性、关键性的短板,抓纲带目、精准施策、持续发力,重点补齐科技创新、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三大发展短板,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两大民生短板,补齐改革落地这一制度供给短板,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1.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科技创新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是转型升级的“发动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科技创新是需要补齐的第一短板。要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工程来抓,锁定科技创新“第一方阵”目标,加快完善创新生态系统,着力破解科技创新“四不问题”,增加科技研发有效投入,整合创新资源,紧紧扭住科技成果转化这一关键,全力推进创新大平台、大项目、大团队、大环境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的实质性飞跃,2020年全面建成创新型省份。
挖掘企业潜力,激发民间活力,增强创新主体实力。优化创新政策和环境,充分调动企业家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培育一支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完善落实企业技术创新政策,鼓励市县设立创新引导基金、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1.5万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5万家。加强科研院所和企业重点研究院建设,推进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规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两个全覆盖。加强科技基础研究,推进创新型研究型大学和学科建设,加快省重点高校建设,支持各类高校特色发展,支持建设西湖大学、浙江工程师学院,发挥浙江大学等高校的创新引领作用,积极创建国家大科学基地。支持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交流,推进重点技术和产业“民参军”“军转民”。
建设创新大平台。强化杭州、宁波的创新极核功能,加快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高水平建设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宁波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嘉兴、湖州等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和创新型城市群。加快科技城建设,提升发展高新园区。到2020年,实现工业强县和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全覆盖,高新园区对规上工业增长贡献率超过50%。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加快众创空间建设,让大企业成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的平台,构筑新型创新创业平台。
以开放促创新。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搭建国际化创新平台,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围绕增强创新功能,支持中心城市建设国际化医院、学校、社区和中介服务体系,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大力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实验室落户浙江。建立境外创新投资和技术消化吸收创新激励制度,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国际创新平台、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带动省内基地的技术升级。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加快国际产业合作园和台湾产业园建设,积极引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
完善全创新链服务,以政策创新为引领、科技大市场为重要平台、科技金融为关键支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修订《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政策,完善职务发明、收益分配、股权激励、成果转化激励、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等政策。实施深化科技大市场建设“131”工程,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的科技大市场,技术交易总额2017年达350亿元、2020年达500亿元。在大数据、云计算、集成电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环保、智能制造等领域建设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平台。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培育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促进科技中介服务集群化发展,更好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划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探索建立创投改革试验区,加快省股权交易中心改革。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风险投资进入创新领域。鼓励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和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力争科技银行建设取得突破。
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联动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和“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等行动计划,加快产业创新升级。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推进两化融合,推进机器换人,发展智能制造。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运用阿里云等开展各领域数据应用创新。形成省、市、县“三名”工程梯队培育格局,构建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打响“浙江制造”品牌。大力发展七大万亿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实施人才新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人才生态优化工程,打造人才生态最优省。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体系,改革高校人才培养使用模式,打通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建立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制度,大力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到2020年新建100个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新引进“千人计划”人才1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万人。完善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机制和政策,推动人才创新创业。继续深化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2.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交通是发展的“先行官”。目前我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还不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还不健全、组合效率还不高,是高水平发展的瓶颈。要按照大交通思路,深化交通体制改革,推进综合交通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突出抓好交通路网加密提标提效、综合交通互联互通,提升运输服务竞争力,基本建成高水平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运输服务体系。
强化大交通理念,创新大交通体制。以大交通理念做好交通规划,强化公铁水空多种交通设施、运输方式之间以及与其他规划的统筹衔接。进一步创新综合交通统筹管理、科学管理、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整合交通运输领域职责,逐步实行大交通管理模式,统筹安排各种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时序和线位资源等。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建设综合交通大枢纽,加快交通运输物联网建设,更好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的组合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创新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做强做大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健全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推进投融资平台转型提升。结合省属国企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做强做大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积极谋划可上市和让民间资本进入的对接平台,建立综合交通建设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培育造血功能,提升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将资产整合与政策处理创新结合起来,在整合优质资产、财政税收、建设用地等方面创新支持政策。探索综合交通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新模式。
加快构建“四大交通走廊”。构建都市经济交通走廊,打通省际“断头路”,扩容高速公路,加快发展高标准干线铁路,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快速路网和都市区城际铁路建设,实施运输机场改扩建和通用机场“市市通”工程。构建海洋经济交通走廊,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整合优化沿海港口布局,推进湾区发展,加快疏港铁路、疏港公路、江海河联运主通道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世界一流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构建开放经济交通走廊,加快海港、陆港、空港和国家物流平台建设,重点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推动“义新欧”拓线提效,加快口岸功能物流园区建设,拓展国际航线网络。构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加快建设自然风景、科创产业、生态富民和历史人文线,实现4A级以上景区、特色小镇、科创园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基本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历史文化名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旅游风情小镇、农家乐示范村通达等级公路,基本建成串起山海林田湖、连接城镇乡村景的现代交通网络。
优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城市交通治堵工程,加快智慧交通和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地下、地面、地上三位一体的立体交通格局。到2020年,全省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海绵城市建设。
3.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增进民生福祉。生态治理是持久战,污染问题容易反弹,优良生态环境供给不足、长效治理机制不完善仍是突出短板。要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按照“绝不把违法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制定实施“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力度,精准推进环境治理,2020年建成生态省。
全面消除违建现象。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加快拆后土地利用,做到即拆即清、应耕则耕、应绿则绿、宜建则建。深入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网格化推进确权确违,全面建立及时发现和处置的依法治违长效机制。到2020年,基本完成存量违法建筑处置,拆后土地利用超过80%,实现县县基本无违建,基本建成“无违建省”。
全面消除污泥浊水现象。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实施“劣V类水质断面削减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河湖清淤、污泥处置利用和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实施海湾整治行动,强化近岸海域和重点海湾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面消除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质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80%;全面清除河湖库塘污泥;基本实现县以上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好农田土壤污染治理,切实防控污染场地环境风险。到2020年,基本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全面消除脏乱差现象。深入开展“四边三化”专项行动,整体推进平原绿化、山地造林和绿道网建设。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危险废物和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重点整治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环境,加强森林建设与湿地保护,深化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创建,深入推进美丽城市、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年,全省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整治,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园林城市全覆盖,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努力改善空气质量。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开展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机动车和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城市扬尘和农村废气治理,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4.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短板。低收入农户增收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要创新方式、整合资源、精准帮扶,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快于农民收入平均增幅,确保绝对贫困现象不出现反复,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2017年比2012年翻一番、2020年超过1.5万元。
完善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长效机制。健全低收入农户数据库。落实扶贫结对帮扶制度,实施第三轮特别扶持计划。精准投放民生保障资源,扩大对低收入农户的覆盖。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鼓励设立“乡情基金”,畅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提高社会保障救助水平,完善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帮扶救助机制。逐步提高并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低保人口应保尽保。
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深化完善山海协作机制,继续支持26个原欠发达县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推动景宁畲族自治县和18个民族乡同步实现高水平小康。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消除年收入10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切实加强产业帮扶、科技帮扶、创业帮扶、就业帮扶、异地搬迁和金融支持。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切实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提升农民基本素质,实施扶贫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支持鼓励返乡创业。推广合作扶贫,财政扶持产业项目收益分配精准到户到人,鼓励低收入农户以承包土地、集体资产股份参与合作开发经营。实施光伏小康工程,推进电商进万村行动。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推进公益性岗位进村。
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开辟增收致富新路径。实施美丽经济发展行动,鼓励农民经营山水、经营村庄、经营家园,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把各类美丽经济形态串珠成线,每年培育300个特色精品村、100条美丽乡村风景线、20个旅游风情小镇、一批美丽乡村和全域旅游示范县。到2020年,省级农家乐集中村、特色乡镇、精品示范区数量和四星级以上经营户(点)数量均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乡村旅游接待能力、辐射能力、创收能力、吸纳就业能力明显增强。
5.补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短板。生活质量差距主要是公共服务的差距。城乡、区域、人群之间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依然是明显短板。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职能,鼓励发展民办医疗、文化、教育、体育、养老、助残等社会事业,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文明素养和生活质量。
全面提高社会保障公平性可持续性。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海洋捕捞渔民等重点人群养老保障制度,尽快实现应保尽保。推进城乡居民同类保障制度的并轨整合。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稳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强化政保合作统筹机制,用好财政杠杆,全面推开巨灾保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创新小额人身保险筹资机制,扩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责任险试点,鼓励地方创新特色政保合作项目。
着力提升为老服务水平,推进老少公共服务均衡化。重点解决老人基本生活和医疗服务问题,统筹推进城乡设施适老化改造,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老年食堂服务全覆盖。探索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养老社区建设。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建设,加快培训培养护理、保健、家政等各类专业服务队伍,建立养老护理志愿者制度。建立完善医养结合长效机制,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水平。到2020年,65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健康管理。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发放统一的市民终身学习卡,推广“终身教育券”,建设“网上老年大学”,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机构,鼓励老年大学逐步向社会开放。提升基层妇幼保健能力水平,实施“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
深化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重点县和薄弱乡(镇)村建设。继续实施基础教育重点帮扶县提升计划,加强薄弱学校改造,2020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超过95%,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启动卫生重点县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年全面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县域就诊率达90%。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完善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到2020年,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实施“百千万”医学人才下基层行动,推进县乡村卫生人才管理一体化。加快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持续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全面实施体育公共服务“四提升、四覆盖”工程。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加快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实现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健全群防群治长效工作机制,增强防范打击各类犯罪能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健全各级安委会。消除行业监管“盲区”,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公共交通安保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深化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创建食品安全城市。
6.补齐改革落地短板。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之源,改革落地是决定改革见效的关键所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全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地见效,加强制度供给,形成有利于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
推进重大改革项目落地见效。聚焦全局性、基础性、引领性重大改革,列出改革项目清单,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和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深化农村“三权”改革,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加快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保障社会公平。深化实施国家战略举措,建立试点定期总结推广机制,形成一批全国有影响的“浙江样板”。
建立改革责任体系,强化协调督察落实。建立省、市、县领导联系重点突破改革项目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领域改革的主体责任,健全改革落实全流程高效率可核查责任链条体系。建立分类分层协调制度和分级分项目督察机制,突出标志性、引领性重点改革任务的督察。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改革成效评价体系,完善领导干部改革实绩考核制度。
打通惠民惠企改革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纳米”。制定惠民惠企政策清单,健全落实机制,明确政策事项、享受标准和服务流程,广泛宣传、强化执行,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方便群众生活,给群众和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为补齐短板提供根本保证。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发挥人大、政协一线作用,激发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激情,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社会舆论与社会心态引导,提升人文素养,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充分调动民营经济、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起补短板的强大动能。各级各部门要摆正位置,以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在补齐六大短板中勇于担当、尽责尽力,同时找准补好制约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短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细则,明确量化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狠抓落实、力求实效。要一张蓝图绘到底,咬定目标不放松,保持定力、强化耐力,以钉钉子的精神、虎口夺食的气魄、猛虎扑食的干劲,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坚决打赢补短板攻坚战持久战。要增强战略思维,统筹用好战略战役战术,努力做到战略上准确把握、战役上攻其要点、战术上执行到位,推动补短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法治保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要打好“上、下、管、育、爱”干部工作组合拳,锻造“浙江铁军”和“狮子型”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持续抓好正风肃纪,健全责任机制,深入治理为官不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进一步激励督促干部干事创业担当。高标准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持续整转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实施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基层党建。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补齐短板、推动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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