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2021〕6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32届奥运会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有关单位记功奖励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3-09-26 21:42:5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32届
奥运会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
有关单位记功奖励的通报
粤府〔2021〕6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第32届奥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发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备战参赛带来的严峻挑战,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勇创佳绩,共获得5枚金牌、6枚银牌、2枚铜牌、26项次前八名,为实现体育强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了青春和力量,为我省赢得了荣誉。省政府决定对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有关单位给予记功奖励,具体如下:
一、给予获得第一至三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以及在男子百米比赛中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的苏炳添及其教练员记大功奖励;给予获得第四至六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记功奖励;给予获得第七、第八名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嘉奖奖励。
二、给予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记大功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他们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受奖励个人和集体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受奖励个人和集体名单
一、受奖励个人
(一)个人记大功(23名)
谢思埸、全红婵、汤慕涵、樊振东、苏炳添、刘诗雯、陈艾森、陈清晨、郑鹏飞、王芊懿、杨舒予、刘虹、何威仪、杨立平、李肇民、袁国强、凌伟超、凌海婵、张少辉、原有湖、王九莉、郑薇、刘学
(二)个人记功(13名)
朱明叶、严海滨、杨力维、李月汝、黄思静、梁小静、曾文蕙、俞李妍、谭志辉、梁嘉鸿、钟少婷、卫乃章、俞金刚
(三)个人嘉奖(7名)
欧钰珊、王凯华、郭怡琪、冯珊珊、马青元、张阜新、赵春生
二、受奖励集体
集体记大功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