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21〕18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481号(统战政协类081号)提案答复的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3481号(统战政协类
081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府函〔2021〕182号
黄西勤等68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环境,加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的提案》收悉,经会同国务院港澳办、共青团中央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大湾区内地城市为青年人提供创业、就业、实习和志愿工作等机会,支持港澳青年参与大湾区建设。你们提出的建议对于推动粤港澳青年交往交流、交心交融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省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建立健全粤港澳青年工作政策协调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港澳青年工作,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便利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就学就业创业,打造粤港澳青少年精品品牌”。国务院港澳办、团中央和我省政府着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合作平台,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行动联盟,联动101家粤港澳青年社会组织,推动落实《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行动框架协议》。我省联合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将粤港澳青年工作政策纳入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协调范畴,认真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将港澳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扶持对象范围,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港澳青年,可同等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等扶持。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拓展港澳青年就业空间。
二、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创新创业的政务服务和民生待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便利港澳居民到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和融入大湾区发展,我省也积极出台配套措施,大力推动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创新创业工作发展。一方面,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以12个重点基地为骨干、以各地特色基地为基础的“1+12+N”联动发展格局,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支撑体系建设。目前,珠三角9市已建成N系列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50余家,为港澳青年提供交流、培育、实训、孵化、展示、对接全链条服务。另一方面,主动协同港澳特区政府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市确定了首批10个粤港青创基地和3个粤澳青创基地,分别在举办的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和粤澳合作联席会议上,由粤港、粤澳两地政府共同颁授牌匾并支持共建。加大面向港澳青年小微双创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内地创新创业。同时,积极创新政务服务,依托我省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开通“港澳台青年服务热线”,联合港澳机构建设大湾区青年家园38家(广东24家、香港13家、澳门1家),线上线下提供信息咨询、实习就业、创新创业、成长发展、公益志愿等10项业务,为港澳台青年来粤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关于加大对创业筹备期港澳青年扶持力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和我省致力于加大对港澳青年创业扶持。组建粤港澳青年创业导师团,动员华为、腾讯、美的、格力等企业为港澳青年提供更多学习交流和实习实践机会。持续推动内地与港澳青年交流,组织港澳青年团赴内地参访,举办“创青春”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广东”大赛、广东“众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等,有效吸引港澳青年来粤参赛交流发展。比赛期间,组织举办创业孵化基地走访、就业创业政策宣讲等配套活动,增进其对内地的了解,并对获奖项目给予经费补贴。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部署安排,持续优化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程度,不断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更有利的条件,更好地为在粤港澳青年服务,促进港澳青年融入大湾区发展、积极参与国家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登录我省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信息。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