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20〕29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08号(政治法律类289号)提案答复的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2308号(政治法律类
289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府函〔2020〕290号
黄显辉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制度衔接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积极推动粤澳两地在法律服务领域交流合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大湾区建设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制度衔接具有积极借鉴意义,我省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建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地方立法方面,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扩大内地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推动内地与港澳人员跨境便利执业”有关要求,珠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出台《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允许港澳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为内地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在此基础上,今年将《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金融发展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条例》等涉及横琴新区的项目纳入珠海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计划。此外,《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也正在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推进情况进行修订。
在司法审判方面,主动探索法律规则对接衔接。在诉讼程序方面,开发“涉港澳案件网上授权见证平台”,简化民商事案件证据的审查认定程序;研究在涉港澳民事诉讼程序中借鉴港澳民事诉讼规则的可行性。在实体规则方面,支持企业借鉴国际通用商事规则和行业惯例化解跨境商事纠纷;主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对三地法律制度的差异进行比较性研究。同时,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司法交流合作方面,探索建立法官联合培训机制,组织内地法官赴港澳地区开展法律培训;承办第五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第三届市场化破产国际研讨会,推动粤港澳三地共享司法案例和司法信息资源、分享司法裁判和司法改革经验。
二、关于加大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赋权力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均要求对有关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实施。我省将聚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积极研究推进与澳门体制机制的无缝衔接和联通融通,推动形成“一国两制”的新实践。同时,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的请示汇报,开展与澳门法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推动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关于建立并完善粤澳深度合作区与澳门之间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是构建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的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协助机制。近5年来,珠海法院共请求澳门法院协助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393件(次),协助澳门法院送达文书17件(次),两地法院加强在法律查明、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等方面的信息沟通和合作,推动建立互访和日常交流机制。
二是加强“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法院调解平台与仲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多元解纷平台对接,选任港澳籍特邀调解员参与涉港澳案件的调解,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争议调解规则》,规范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
三是推进“横琴澳珠两地仲裁合作平台”建设。以珠海国际仲裁院为平台,通过整合澳珠两地仲裁资源,发挥两地优势,建设由澳珠两地仲裁机构共商共建共享的跨境仲裁深度合作新模式。同时,妥善办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开发仲裁电子卷宗共享平台,推动仲裁机制完善创新和仲裁公信力的提升。举办“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畅顺法院与仲裁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渠道,推进司法与仲裁良性互动。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司法部等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全力打造优质司法服务圈。一是深入开展立法变通问题研究,积极协调解决经济特区立法变通事项与省有关事权的衔接问题,支持珠海争取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立法变通的权限范围等事宜。同时,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探索制定合作区法律规范的可行性,争取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立法主体、立法位阶等事宜。二是组织珠海市相关单位开展有关改革开放政策措施涉及调整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梳理工作,形成省、市两级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的调整清单,并按有关程序逐一请示、逐一落实,以点带面争取中央赋权,调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三是支持和指导珠海仲裁委员会继续积极推进“横琴澳珠两地仲裁合作平台”建设工作。鼓励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引入更多澳门籍仲裁员;加大对现有仲裁员的涉外仲裁业务培训。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www.gd.gov.cn),了解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信息。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