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20〕2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06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
会议第206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府函〔2020〕224号
陆波等代表:
你们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充分借鉴横琴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大澳门单牌车在珠海行驶范围,实现两地资源配置高效流通的建议(第2065号)收悉,经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港澳办、海关总署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全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有关部署,积极推进粤港澳交通互联互通。你们提出的建议,对实现珠澳两地资源的高效配置、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省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政策实施情况
2016年12月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政策正式落地实施,为澳门居民往来横琴工作和生活提供了通行便利。三年来,政策稳步实施,申请条件不断拓宽,申请量持续增加,申请总量从第一阶段的400辆扩大到2500辆。截至2020年6月底,已累计向2283辆澳门机动车发放入出横琴车辆牌证。同时,我省积极做好电子化临时入境号牌的核发工作。根据《公安交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6项措施》的部署要求,从2019年12月开始试行对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核发电子车牌。临时入境号牌采用电子车牌形式核发,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临时号牌有效期从3个月延长到1年,极大方便了澳门居民和企业。此外,还建设了基于射频(RFID)和车牌识别的双基识别技术的汽车电子识别系统,经验证,能有效对澳门单牌车的越界行驶行为进行管理。目前,已实现对日常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通关信息智能化管理。
二、关于进一步放开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政策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有关要求,扩大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新区覆盖面,目前横琴新区正在研究推动分阶段有序放开“澳门旅游营运车辆、电召车、公务车”等澳门单牌车入出横琴。经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达成初步意见,将基于现行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政策,在维持当前限额总量的条件下,新增放开“澳门旅游营运车辆、电召车、公务车”等单牌车牌证(暂时仅限于横琴岛内行驶)。由于该政策涉及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相关政策法规的多项调整,有关部门正在按计划协调推进。
三、关于放开澳门单牌车进入珠海市区行驶政策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省相关部门多次与港澳政府部门沟通磋商,积极研究港澳单牌机动车便利进入内地的政策措施,落实跨境车辆通行政策,尽最大可能提高港珠澳大桥利用率。一是创新港澳车辆经港珠澳大桥临时过境管理方式。实行网上备案核发电子临时牌证和驾驶许可,通行港珠澳大桥机动车及驾驶人的临时牌证和临时驾驶证有效期由3个月延长至1年。二是实施现有粤港小汽车免加签通行大桥政策。新增发放通行大桥的小汽车指标,放宽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小汽车申请条件和范围,目前有资格通行大桥的车辆已超过7万辆。三是采信港澳机动车检验信息并核发电子临时牌证和驾驶许可。港澳入出内地营运小汽车新车6年免检,与内地车辆享有同等的车辆检验待遇。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加强与港澳沟通交流,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