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20〕16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广东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广东省农村
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府函〔2020〕16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广东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马兴瑞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施克辉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叶贞琴省委常委
许瑞生副省长
成 员:张少康省政协副主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叶牛平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黄 力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
陈文明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崔朝阳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办主任
吕元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罗长城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
曾胜泉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余建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葛长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景李虎省教育厅厅长
涂高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杨日华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卓志强省民政厅厅长
陈旭东省司法厅厅长
戴运龙省财政厅厅长
陈光荣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顾幸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马 桦省商务厅副厅长
汪一洋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段宇飞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麦教猛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洪适权省法院副院长
黄文艾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省委编办。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