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20〕1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
(2020-2035年)的批复
粤府函〔2020〕14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河长办:
《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审定〈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批稿)的请示》(粤河长办〔2020〕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将广东河湖建设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三、要按照“三年见雏形、六年显成效、十年新跨越”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到2022年,全省建成5200公里碧道,珠三角地区率先初步建成骨干碧道网络,万里碧道成为广东靓丽的水生态名片;到2025年,全省建成7800公里碧道,重点河段骨干碧道网络基本成形,营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自然生态;到2030年,全省建成1.6万公里碧道,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碧道网络,人水和谐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在广东全面呈现。
四、要紧紧围绕水生态治理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巩固提升水资源保障、水污染防治成果,加快推进各项补短板工程,系统开展水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在保护好水生态的前提下稳妥推进沿线景观和游憩系统以及滨水经济带建设,使绿水青山产生出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规划》实施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精心策划宣传,鼓励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实施好《规划》。省河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级河湖长要领导推动相应河湖的碧道建设工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坚持务实推进,久久为功,力戒形式主义。
各地万里碧道建设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河长办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