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22〕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9-27 13:33:1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减轻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22〕4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加强对我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称“双减”)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省“双减”工作,协调解决“双减”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常委和省政府分管教育、公安、市场监管、金融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省通信管理局。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省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