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20〕5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
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
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2020〕5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我省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广东省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全省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和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地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总 召 集 人:叶贞琴省委常委
召 集 人:许瑞生副省长
张 虎副省长
张少康省政协副主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郑伟仪省政府副秘书长
顾幸伟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成 员:刘忠平省委办公厅一级巡视员
魏以军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启蒙省民政厅副厅长
肖红梅省财政厅副厅长
阙广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
余云州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刘耿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陈 央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刘付启荣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龙家有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
麦淑萍省参事室(省文史馆)副主任(副馆长)
刘 波省地方志办副主任
孟凡华省档案馆副馆长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顾幸伟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总召集人批准。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联席会议工作安排,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建议,报总召集人批准确定。
省农业农村厅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联络员为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