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20〕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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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届


“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


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0〕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十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组委会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6日




第十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


设计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5〕54号),办好第十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活动,促进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以“设计赋能产业”为主题,紧紧把握“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广州“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历史机遇,围绕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大力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工业设计在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引领作用,为建设制造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参赛范围


本届大赛实行开放办赛,国(境)内外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均可作为参赛单位自主选择分赛区参赛,大专以上的在读大学生可自主选择分赛区或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中的一个参赛,国籍、户籍不限,但同一作品不可重复参赛。


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须是2018年7月1日后完成的原创作品,且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特质。


三、大赛组别


(一)产品设计组。面向已量产和已开发产品,分为8个类别,即:新一代信息技术类、绿色石化及节能环保类、汽车制造及海工装备船舶类、智能装备类(包括人工智能及机器人)、泛家居类(包括家电、家具制造、厨卫等)、纺织服装类、CMF类(色彩、材料与工艺)、综合类(上述7个类别之外的其他行业,如生物医药、食品饮料、金属制品等,下同)。


(二)概念设计组。面向未量产、未投入市场的概念设计作品,亦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类、绿色石化及节能环保类、汽车制造及海工装备船舶类、智能装备类、泛家居类、纺织服装类、CMF类、综合类8个类别。


(三)产业设计组。以产业创新和产业提升为目标,以设计思维驱动体验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重点征集能够体现“设计前置、技术协同、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产业模式系统解决方案、新型生产服务业模式以及设计基础研究项目。


四、大赛形式


大赛总体上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其中产业设计组由于参赛作品数量有限,仅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有关赛事之间的衔接细则、规范要求等内容在大赛参赛手册中予以明确和公布。


(一)初赛。各地级以上市设分赛区(珠三角地区参赛作品不足1000件、粤东西北地区参赛作品不足500件的市原则上不单独设立分赛区),另设1个省直赛区,面向省直、省外(含港澳台地区)、国外以及未设分赛区的市。赛事的组织形式既可与现有赛事结合,也可单独组织。各赛区参赛作品分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和产业设计组等三个组别进行评审。其中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按照参赛作品10%的数量推荐参加复赛,产业设计组按照参赛作品10%的数量推荐直接参加决赛。


(二)复赛。对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参赛作品,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类、绿色石化及节能环保类、汽车制造及海工装备船舶类、智能装备类、泛家居类、纺织服装类、CMF类、综合类8个类别,分别设立专项赛。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各按20%的比例评出优秀作品参加决赛。


(三)决赛。分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和产业设计组三个组别进行。


(四)其他。本届大赛接受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推荐的优秀作品按相应的组别参加决赛,推荐参加决赛的优秀作品数量不超过100件,且作品须与本届大赛的规范要求相符。


五、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及奖励。


复赛:分别从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作品中,按照8个类别各评出专项赛一等奖1名、专项赛二等奖5名、专项赛三等奖9名,共计240名。


决赛:分别从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和产业设计组作品中,评出钻石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4名,共30名。另评出最具创新奖、畅销产品奖、最具商业潜力奖、绿色设计奖若干名。其他进入决赛的作品均作为优秀奖。


复赛和决赛的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奖杯和证书。


(二)对决赛阶段获奖作品主创设计师授予称号。


1.对获得产品设计组前10名的主创设计师,由组委会授予“广东省2020年度十大优秀工业设计师”称号。对获得概念设计组前10名的主创设计师,由组委会授予“广东省2020年度十大新锐工业设计师”称号。参赛作品前10名主创设计师如有重复,名次依次顺延。


2.对获得产品设计组和概念设计组各前5名的非大学生主创设计师,由组委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按规定程序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3.对获得各组第1名(钻石奖)的广东职工团队主创设计师,由组委会向省总工会推荐,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颁发“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4.对获得各组前10名的主创设计师,由组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团省委推荐3名符合条件人选参加“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


5.对获得各组前3名(钻石奖、金奖)的女性主创设计师,经所在单位推荐,由组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妇联推荐参加“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的评选。


(三)突出贡献奖。


对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宣传、评选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奖状。


六、时间安排


(一)筹备及启动阶段(2020年2月上旬前)。制定印发大赛及广东设计周活动工作方案;办理分赛区认定、授权等,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办单位;制定承办方案、评审规则、参赛手册等,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评审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有关工作机构;开展作品征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初赛阶段(2020年2月至3月)。各分赛区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初赛,组织评审和推荐复赛作品。


(三)复赛阶段(2020年3月至4月)。有关行业组织或大赛承办单位组织开展专项赛,对初赛推荐的作品开展评审、选拔等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作品和项目参加决赛。对接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完成作品推荐及资料提交工作。


(四)决赛阶段(2020年4月至5月)。完成决赛终评工作,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对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产业设计组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评审和答辩,并由组委会组织公开答辩会,确定获得各奖项的参评作品和项目,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


(五)总结表彰阶段(2020年6月)。总结经验,推荐表彰对象,结合开展广东设计周活动,举办颁奖典礼和其他相关活动。


(六)品牌推广阶段(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按照“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宣传推广计划,组织获奖作品巡展推介、参展参奖等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产业对接活动,促进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为第十一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七、广东设计周


以“设计赋能产业”为主题,于2020年6月下旬与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同期同地举办第十届广东设计周系列活动,通过强强联合,进一步弘扬广东设计文化,促进工业设计与中小企业融合发展,扩大赛事活动的国际影响力,实现效应叠加。


(一)广东工业设计展。围绕“设计赋能产业”的主题,着力展现广东工业设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新成果、新形象、新趋势。一是第十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决赛获奖作品展。包括全部获奖作品的现场展示,以及各分赛区和专项赛联展等。二是广东工业设计成果展。以动静态相结合的形式,全方位展示广东工业设计发展历程、历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主要获奖作品、设计企业(机构)、产业融合和转化应用等成果。三是工业设计交流合作成果展。以国内外(含港澳台地区)工业设计行业的典型企业(机构)、领军人物、代表作品为重点对象,集中展示工业设计省际、国际交流合作的成果和做法经验。


(二)2020广东工业设计峰会。一是设计与产业融合论坛。围绕“工业设计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就工业设计如何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制造强省建设等开展研讨,凝聚推动工业设计更好引领和服务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的共识。二是设计文化交流活动。以工业设计创新发展为主题,邀请国(境)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大师作主题演讲,组织设计企业、机构、院校等业界人士与大赛获奖设计师参加国际设计师之夜、中欧工业设计主题日、亚洲色彩论坛等活动,推动设计理念创新,提升设计应用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


(三)政策宣贯会。以我省出台的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等相关政策文件为重点,通过专题报告会、现场咨询、宣传专栏、手册等方式集中宣贯我省建设制造强省的有关政策举措,共享政策实惠,推动政策落地。同时,邀请省市场监管局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共同解读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就有关问题进行释疑解惑。


(四)第十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颁奖典礼。邀请大赛获奖者、专业设计师、知名企业、媒体、省内外创投基金及相关行业代表出席,由大赛获奖代表作优秀案例的设计分享报告,接受组委会颁发的各类奖项和荣誉。同时,针对但不限于大赛优秀概念设计作品和项目,提供孵化机构、创投基金等资源对接,对达成合作转化意向的代表性项目,现场举行签约仪式,加快推动大赛获奖作品产业化。


(五)其他相关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陆续举办广州国际设计周、深圳国际工业设计大展、中国设计活动日、国际工业设计开放日、韩国好设计、工业设计工作坊等各类设计活动,作为广东设计周的后续配套活动,具体方案由各地、各有关单位制订,报组委会备案。


八、组织实施


(一)组委会。


主 任:陈良贤副省长


副主任:任小铁省政府副秘书长


涂高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成 员:叶元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


邢 锋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 军省科技厅副厅长


陈 剑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红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陈越华省商务厅副厅长


赵 红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何巨峰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小锐省广电局副局长


李腾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杨 敏省总工会副主席


梁均达团省委副书记


孙小华省妇联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承办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支持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国际绿色设计组织、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协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大专院校及有关单位。


(三)专业机构。


1.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本次大赛的评审规则,处理大赛过程中的有关专业技术问题,对大赛评审进行指导。


2.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在各评审阶段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判和打分,处理大赛过程中的行业、专业、技术、市场、管理等相关问题,向组委会推荐最终获奖名单及等级。


3.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工业设计、法律、行业、监察、公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仲裁委员会,负责对评审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等进行仲裁和处理。


各分赛区及专项赛参照设置相应组织架构。


(四)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做好大赛及广东设计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承办单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加强与组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履行好组委会办公室职责。


2.省教育厅要联合高校进行宣传发动,做好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省赛区与“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衔接工作,协调师生积极参赛和观展。


3.省科技厅要开展应用研发支持及技术咨询服务,积极推动大赛获奖作品进行成果对接和项目孵化工作。


4.省财政厅要做好“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相关经费支持工作,指导督促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用好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设计发展。


5.省商务厅要积极统筹对外合作交流资源,为“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获奖作品走出去,开展工业设计国际交流合作等提供服务指引和相关便利。


6.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引导非遗传统工艺参与“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推进文创产品的发展;共建文化创意产业园,通过设计推动岭南传统工艺适应现代生活,发扬本土文化,促进传统文化发展。


7.省广电局要协调省内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协助组委会举办“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赛前新闻发布会,落实赛中实时宣传以及赛后成果孵化跟进报道,提升宣传推介效果。


8.省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惠及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政策举措的宣贯,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效能,提升参赛者产权保护意识。


9.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以大赛为平台,甄选创新团队,组织优秀参赛作品和项目开展项目孵化对接活动,导入创投基金、设计创新创业孵化基金、众筹孵化平台等资源,引进知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探索“设计+金融”的众筹、众包、众创、众扶模式,促进成果产业化、商业化。


1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要做好大赛优秀获奖作品主创设计人员表彰奖励工作,并积极挖掘优秀设计师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为各类优秀工业设计师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


(五)工作要求。


1.大赛承办单位要积极做好大赛的组织实施,明确工作分工,制定执行方案,编制参赛手册和广东设计周活动手册,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办单位要协助做好大赛及系列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


2.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大赛和系列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特别是大赛后期通过品牌推广等方式,持续营造关注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赛事、活动应坚持“厉行节约、注重效能”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费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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