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20〕4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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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20〕4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统筹组织我省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要求完成划转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克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良贤副省长
张光军副省长
张 新副省长
成 员:陈志英广州市常务副市长
刘庆生深圳市常务副市长
戴运龙省财政厅厅长
陈奕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李 成省国资委主任
麦教猛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晓军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吴紫骊省税务局局长
白鹤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
邱 勇广东证监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财政厅承担,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财政厅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省委编办。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省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