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23〕2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09-28 11:33:32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23〕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12月18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川办发〔2016〕105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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