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22〕5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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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22〕5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8日




四川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强化产业融合,优化供给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健全治理体系,加大品牌推广,促进共建共享,不断提升巴蜀文化影响力、区域协同带动力、文旅产业竞争力、优质产品供给力和文旅综合支撑力,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把全域旅游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整合要素资源,统筹推进“产、城、景”融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突出体现地域特色,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性利用,科学合理开发,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共同提升。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引领,大力完善全域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充分激发各地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内生动力,更好发挥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和带动能力。


(三)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实施全域旅游建设行动,力争到2025年,3个市(州)、50个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累计80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进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全省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旅游经济整体实力和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将旅游业打造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产业、生态绿色产业、富民惠民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以全域旅游理念优化旅游发展格局。


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优化“一核五带十大四廊”文旅产业全域布局,构建“一核引领、一环带动、两轴发展、四区协同”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推动成都文旅经济发展核心与环成都文旅经济带城市群融合发展,打造全省文旅经济新极核。联动“川东北文旅经济带”“环成都文旅经济带”“川南文旅经济带”建设环盆周山地康养度假旅游带。联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与茶马古道历史文化走廊,构建四川“东西向”文化旅游发展轴线;以长征红色旅游走廊串联西南地区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带,构建四川“南北向”文化旅游发展轴线。建设好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打造以旅游目的地城市为重要支撑的川南文旅经济区。做优文化体验,以山地康养为特色,打造山水文化交相辉映的川东北文旅经济区。立足优良生态,将川西北文旅经济区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高原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以安宁河谷和金沙江沿岸农文旅融合为基础,将攀西文旅经济区建设成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包含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构建城市、乡村、景区旅游协同发展新格局。将城市旅游作为新的增长极,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城市、休闲街区。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促进乡村旅游业态创新发展、集聚连片。加快传统旅游景区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景区。(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


(二)以融合发展为主线健全全域旅游产业体系。


推动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实施文旅融合IP工程,推出一批旅游演艺项目,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基地、主题文博项目,创建一批国家(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


大力培育旅游新业态。打造研学旅行系列IP,创建一批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开发体旅融合产品,举办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赛会赛事,打造南方冰雪运动目的地、国际知名山地户外运动胜地。开发农旅新业态,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景区、休闲农业精品园区、田园综合体等项目,争创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促进工旅融合,建设一批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国家工业遗产旅游基地。(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


引导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旅游龙头企业,发挥聚集引领效应,引导相关产业向园区集中,提升园区配套能力,夯实发展载体,建设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文化和旅游项目。(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以创新型消费为牵引完善旅游供给体系。


大力发展城市旅游。培育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建设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实施夜间消费创新行动,推出一批夜游精品,建设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鼓励开发高端医疗产品,打造一批国际康疗中心、高端健康管理机构和医疗保健中心。积极建设科技数字体验馆,发展科技博览、科技主题文创新业态,建设一批科技旅游消费新场景。引导博物馆等场所打造新型数字消费场景,建设一批数字场馆和街区。(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经济合作局)


转型升级乡村旅游。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度假区,打造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实施“天府乡创”计划,推进“创意下乡”,创新乡村旅游业态。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转化,持续推进天府旅游名牌建设,构建四川特色乡村旅游品牌体系。(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


景区旅游提质增效。深入实施景区“对内注重提品质、对外注重美誉度”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重点品牌旅游景区业态提升,创新开发数字藏品等数字化体验产品,优化服务供给,打造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构建以森林、阳光康养为特色的自然疗愈度假体系,积极开发中医药观光、疗养康复等旅游产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创建一批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推进高原健康氧产业试点建设。(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中医药局)


丰富旅游要素。推出一批体现四川文化特色和浓郁巴蜀味道的“天府旅游美食”,建设一批网红打卡美食地标。支持建设特色主题酒店,推出一批标杆型酒店企业,推动民宿产业提档升级,打造旅游住宿精品。推动夜市购物发展,建设一批天府旅游名品购物旗舰店,积极引进具有免税牌照的企业,投资建设城市免税店、保税店等购物场所。(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


(四)以便利化为要务优化旅游公共服务。


大力实施交旅融合。提升跨区域旅游交通便捷性,鼓励开通旅游直通车,打通景区“最后一公里”,建设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旅游风景道。以“服务区+旅游+文化”营造出行新体验,建成一批具有四川特色的旅游主题高速公路服务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加强智慧旅游建设。打造全域智慧旅游平台,加快提升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完善智慧旅游设施,创建一批智慧文旅先进县(市、区)和单位。开发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新场景。(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大数据中心、省通信管理局)


加快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立多层级旅游集散中心,优化旅游集散服务网络。完善提升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将旅游标识纳入城市道路交通标识体系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实现设置规范、清晰明确、快速识别。(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


继续推进厕所革命。提升旅游厕所覆盖率,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免费对游客开放。加强新型智慧化旅游厕所建设,推进工作重点由“建”向“管”转变,提升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社会化、市场化水平。(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高效规范和引导全域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培育一批旅游服务标准化景区,推出放心舒心消费服务系列标准,打造服务标准化建设标杆。(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以品牌塑造为抓手整合全域旅游营销资源。


加快建设四川文旅宣传推广平台,开展整体营销。强化天府旅游品牌推广,实施“安逸”熊猫文化IP打造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擦亮叫响“安逸四川”旅游形象。加强与国际组织交流合作,持续推进巴蜀文旅全球推广计划。联合重庆方面加强巴蜀文化对外交流,构建跨区域联合营销机制。深化与知名旅游平台、新媒体等的合作,加强新技术运用,建立大数据智库,开展旅游市场精准营销。(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六)以提升幸福感为宗旨加强全域秩序与安全建设。


深化文化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文旅市场管理制度,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常态化执法检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加强旅游安全建设。完善旅游安全预警系统和旅游应急救援长效机制,构建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应急救援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落实旅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公安厅、应急厅、文化和旅游厅)


树立文明旅游新风。加强文明旅游品牌建设,争创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推动景区(点)等公共场所常态化开展文明旅游宣传,鼓励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和舆论监督。(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七)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保护生态资源环境。


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建立生态资源环境长效保护利用机制,加快文旅资源普查成果科学转化,在保障生态环境及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开展旅游开发用地生态适宜性评价。加强旅游开发过程管理,做好旅游环境容量调控,强化旅游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


做优城乡环境风貌。积极引导居民参与,开展城镇主干道及公共空间全面绿化美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风貌。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农民参与旅游业发展,加大农民工培训补助资金统筹力度,完善创业培训补贴政策,优化创业环境。(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八)向深化改革要动力促进全域旅游体制机制创新。


完善全域旅游发展综合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项问题解决会等方式,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域旅游进一步发展。依托“智游天府”平台,促进旅游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建设旅游统计大平台,实现旅游大数据共建共享。鼓励各地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与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同步推进,深入推进“双创联动”。(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省统计局)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常态化的全域旅游工作推进机制,推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活动开展、重大问题解决。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各地要落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目标和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增添务实举措,抓好创建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鼓励探索实施“点状供地”,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推进旅游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开发适合旅游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设立旅游发展资(基)金,对创建成效明显、带动作用显著的县(市、区),加大资金奖励力度。


(三)强化人才支撑。充分发挥国家西部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作用,深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文旅企业交流合作,建立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联动机制。实施天府文化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培养引进行动,强化相关职业院校建设,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加快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乡村手工艺人扶持力度,培育一批乡村工匠,深入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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