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22〕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制造强市试点和特色优势产业试点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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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首批制造强市试点和特色优势产业试点名单的通知
川办发〔2022〕5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首批制造强市试点和特色优势产业试点名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工作。各试点城市要按照《四川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制造强省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川制强省办〔2022〕5号)有关要求,聚焦“六个一”重点任务,对照申报的试点方案,加强领导,整合资源,细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总结宣传经验。各试点城市要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提炼并上报可转化应用、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两报一研究”“两微一端”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三、加强工作评估。各试点城市要每年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评估,评估结果未达到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9日
制造强市试点名单
成都市 德阳市
绵阳市 宜宾市
特色优势产业试点名单
攀枝花市钒钛产业
乐山市晶硅光伏产业
遂宁市锂电产业
资阳市医疗器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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