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2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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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川办发〔2021〕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1日




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医药强省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能力取得重大突破,中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取得明显成效,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深入,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布局更加合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凸显,“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行动。推进省级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和市(州)级中医医院独立设置、县级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市(州)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三级水平,县级中医医院(民族地区除外)基本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建成四川省藏医医院、藏羌医院和彝医医院建设。拓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婴幼儿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均达到70%。加强区域协同,打造辐射川渝滇黔等地的中医医疗服务集群,组建区域性中医医联体。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3—5个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医院。〔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健全中医药应急体系行动。完善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防控和应急救援机制,建立中西医协同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通过新建或改(扩)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肺病科等,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实现市(州)级中医医院全覆盖独立设置中医药传染病病区,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确保所有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能够发挥重大疾病监测哨点功能。依托四川省中医医院和其他省级医疗机构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四川省重大疫情中医药救治基地建设,布局建设5—8个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中心。依托四川省骨科医院和其他省级医疗机构加强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四川省中医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布局建设5—8个省级区域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分队。〔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传统中医诊所、公立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参与传统中医诊所服务,开展多样化中医药服务,增加传统中医诊所服务供给。鼓励将传统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支持传统中医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四川中医诊所连锁品牌。鼓励传统中医诊所广泛使用中医传统诊疗技术,提供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服务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加强传统中医诊所服务能力培训,提升传统中医诊所服务质量。到2025年,传统中医诊所达到5000家,构建“中医诊所在身边”和“10分钟可及圈”的纯中医服务格局。〔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行动。加强重大疾病专病、专科防治能力建设,聚焦糖尿病、重症胰腺炎、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依托现有资源建设20—30个四川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重点支持50—100个国家和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遴选一批特色明显、疗效独特的品种调剂推广使用。加强重大疾病中医临床研究和循证能力建设,制定一批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循证指南、重大疾病中医药临床操作技术指南和标准。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新实施1—3个国家级、10—20个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厅、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建设可持续、多元化、特色化的中药材产区,重点扶持一批全省中药材重点种植产业区,培育3—5个中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市、10—15个示范县。打造规范化种植基地,新建、改造规范化基地50万亩。培育中药材大品种,重点培育全产业链年产值超50亿元的中药材大品种1—2个,达20亿元的2—3个,达10亿元的4—6个。培育龙头企业和品牌,力争打造营业收入超50亿元企业1—2家、达10亿元企业5—10家,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10—20个。大力支持中药及大健康产品开发和关键技术装备创新,支持中医药重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提升川产道地药材市场竞争力,研发10—15个大健康产品获批进入市场,推动10—20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智能装备上市。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和中医药健康旅游,争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2个,建成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5个、示范项目20个。推动中医药服务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全省中医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800万亩,产业链综合产值14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中心,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中医药助推双循环行动。推动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开展中医药海外惠侨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医疗”行动,推动川产优质中药材“走出去”,扩大川产中药产品国际国内市场份额。建成重点海外中医药中心5—8个,中医药海外惠侨远程医疗站2—4个,支持8—10个重点省际合作项目建设,力争年中医药服务贸易5万人次。扩大中医药对外教育、合作的规模与层次,密切与港澳台交流合作,多形式、多途径传播中医药文化,力争到2025年境外学生来川接受中医药教育、培训和临床实习达1500名。(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委外办、省委台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经济合作局、省贸促会)


(七)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行动。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以中医特色信息系统为重点的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创新发展“互联网+”中医药监管,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推进“一码就医”,建立省级远程中医医疗协同管理平台,打造20—30个具有中医特色的“互联网+”示范中医医院。推进川药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与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药智能装备,培育中医药智能制造产业园。推进中医药古籍、经典名录、名老中医和教学名师教学资料数字化,建立中医药知识资源库,打造省中医药文化数字博物馆。推进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加快中医药大数据资源开发,拓展中医药服务新领域,发展中医药产业新业态,培育中医药文化新形态,促进中医药现代化、智能化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统计局、省林草局、省大数据中心,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建设中医药人才高地行动。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实施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力争实现中医药类院士零的突破。培养一批中医药教学、科研、临床、产业骨干和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技能工匠、复合人才、实用人才,加大中医药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到2025年,为基层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2万名。支持成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推动中医学长学制教育改革,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院校、医院建立健全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大力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中等学校提档升级,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中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人才办、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九)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高地行动。推进省部共建西南特色中药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糖尿病、出血性中风病)建设。布局一批新的国家和省级重点科研平台,创建西部中医药传承创新联盟,力争新增中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2个,中医药类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2—4个,中医药类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4个。围绕重大疑难疾病、中医优势病种和特色疗法,健全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循证研究方法学体系、标准体系,开展高水平中医药循证研究5—10项,打造循证评价创新团队3—5个,支持5—7个省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市(州)级中医医院、民族医院开展中医循证能力建设。实施8项中医药标准化专项工程,力争主导制定国际标准1—2项,制定发布地方标准300项。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培养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10—15名,创建国内同领域居领先地位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10—15个。(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中心)


(十)建设中医药文化高地行动。支持中医药文化研究机构建设,推进“天回医简”等中医药出土医学文献文物研究与运用,建立中医药古籍文献数据库。强化川派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川帮”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遴选50—100名实施学术经验和传统技艺数字化、影像化记录保护。强化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推动5—8个中医药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争取1—2个中医药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系统梳理中医药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神内核和价值理念,推动中医药文化学术著作出版。培育、聘任和引进一批中医药文化高端研究人才,加强我省中医药文化研究阐发力量。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支持四川省中医药博物馆提档升级,建设15—20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或科普基地,争取创建3—5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川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上述“十大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研究协调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市(州)发展基础和部门(单位)职能职责,细化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做好跟踪监测,抓好督促落实。各市(州)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动各项行动落地见效,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形成工作合力。中医药、卫生健康、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实施好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行动。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民政、商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林草、药品监管等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全力支持“十大行动”有序实施。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实施,积极对接国家资金投向,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省、市、县要按照财政事权分别承担自身支出责任,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保障中医药发展建设资金需要。要认真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才保障、物资保障、政策保障措施,为中医药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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