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20〕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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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川办发〔2020〕1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川委厅〔2020〕5号)要求,现制定《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变化,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