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交电〔2017〕24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6-15 00:59:00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交电〔2017〕24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宿松县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省交通控股集团公司:

5月23日,河北张石高速公路301公里处(浮图峪5号隧道石家庄方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据初步了解,事故为一辆运输氯酸钠的车辆发生爆炸导致。截止24日14时,事故造成13人死亡、3人重伤、12人轻伤、9辆车辆和43户民房受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当前,我全省大部地区进入夏季高温和多雨天气,道路运输特别是“两客一危”运输安全风险急剧增大。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督促力度,要求道路运输企业举一反三,深刻汲取近期几起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特别是河北“5·23”重大事故教训,严把驾驶员、押运员上岗关,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查,严禁从业人员不适岗,严禁营运车辆带病运行。

二、扎实推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省厅《全省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道路运输特别是道路危险货物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点是企业和运输车辆的营运资质保持、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的资格和技能、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等,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做到对管辖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督促检查全覆盖,省运管局要加大对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抽查工作力度。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管理部门和企业,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三、认真组织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各市交通运输局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情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特别是从事易燃、易爆、剧毒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要全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治理。对于构成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的,管理部门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强化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于未按要求开展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实行挂牌督办、约谈、甚至停产停业整顿。

四、切实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要进一步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配备,特别是要加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技能。要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做到及时高效妥善处置。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严禁迟报、谎报、漏报、瞒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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