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3〕1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3-10-15 15:02:15
启标文库-一个优质的标准下载网站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字〔2023〕17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20元、18元。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21〕169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表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203094.html

本文关键词: 鲁政字, 山东省, 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