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23〕20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3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收费站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3-10-15 15: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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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3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收费站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皖政秘〔2023〕200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G3京台高速公路双堆集收费站建成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3〕12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G3京台高速设立双堆集收费站,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双堆集收费站”(位于K825+993M处)。

二、双堆集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合徐高速公路北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皖政秘〔2003〕132号)执行,至2032年11月30日止。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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