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23〕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许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许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23〕3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中国(许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中国(许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建设中国(许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许昌跨境电商综试区),是提升内陆地区开放水平、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健全体制机制,学习先进经验,推进跨境电商制度、管理、服务和模式创新,发挥许昌跨境电商综试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等平台政策叠加优势,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增强产业竞争力,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为全国跨境电商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规范有序。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着力在制度、管理、服务和模式等方面开展探索创新,注重风险把控,加快推动跨境电商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
2.坚持扩大出口、优化进口。推进跨境电商与优势产业加速融合,推动出口提质增效。优化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推动高品质商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
3.坚持协同发展、高效推动。加强部门联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整合市场力量,全面激发企业活力,高效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
(三)功能定位。
1.跨境电商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以发制品跨境电商为引领,鼓励引导蜂产品、卫浴陶瓷、建筑机械、汽车零部件和特色农产品等传统企业借助跨境电商转型升级,发展自主品牌,大力推进B2B(企业对企业)、M2C(工厂对消费者)等模式发展,借助B2C(企业对个人)分销渠道,拓展海外终端直销网络,实现外贸出口与品牌价值同步增长。
2.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融合发展示范区。以扩大发制品、蜂产品、卫浴陶瓷、建筑机械等产业出口为着力点,探索“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新模式,加强与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对接联动,引导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采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通关,推进贸易便利化。
3.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创新试验区。以许昌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为契机,聚焦传统产业转型,优化综合服务,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和培育孵化,实现跨境电商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保障市场健康有序,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总结出在全省乃至中部地区有推广意义的示范经验。
(四)发展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探索实践,建成10个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培育10个跨境电商特色产业、500家重点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年交易额突破300亿元,促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的机制体制进一步健全,产业链和生态圈更加完善,建成监管服务高效、投资贸易便利、产业特色明显的高水平跨境电商综试区。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两个平台。
1.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邮政、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集聚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基于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许昌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跨境电商、市场采购、一般贸易等全贸易方式功能,实现“一网通办”。
2.线下产业园区平台。按照“一区多园”布局,推动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支持各县(市、区)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产业园区,促进各类要素集聚。重点依托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园区。
(二)构建六大体系。依托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构建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信用监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六大体系。
1.信息共享体系。加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部门共享、全流程使用”。
2.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支付平台为跨境电商交易提供支付、结算、融资、信用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3.智能物流体系。拓展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引导物流企业线上对接,实现物流环节全程可查可控,逐步构建布局合理、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电商物流支撑体系。
4.信用监管体系。链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探索建立跨境电商运营数据库和诚信评价监管系统,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商基础数据,实现企业信息分类监管、有序公开。
5.统计监测体系。完善统计标准和口径,整合分析监管部门、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服务企业等数据,探索建立跨境电商大数据中心,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服务。
6.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部门联动的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商品质量安全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风险及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产品安全等领域风险。
三、主要举措
(一)实施六大工程。
1.主体培育工程。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制造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大力引进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和综合服务企业在许昌市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机构及运营公司,强化跨境电商配套服务。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各类助力企业出海活动。支持专业人才创办跨境电商企业,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人员利用跨境电商自主创业。
2.产业促进工程。支持发制品、蜂产品、汽车零配件、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与跨境电商深度融合,建设跨境电商垂直平台,提升“许昌制造”在全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短视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认定一批跨境电商直播企业和基地。深入挖掘许昌市特色文化,加强文创产品研发,培育跨境电商“出海”增长点。
3.品牌培育工程。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品牌培育。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收购海外品牌。支持企业通过建设独立站、海外体验店、展示中心等方式,提升品牌影响力。鼓励“老字号”产品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开拓海外市场。认定发布一批本土跨境电商品牌。
4.质量提升工程。完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机制,建立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和商品溯源数据库。培育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建立跨境电商产品售后服务和维权体系,强化平台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鼓励部门、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订。
5.人才培养工程。推动许昌市高校、中职院校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共建跨境电商培训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推动许昌市跨境电商研究院开展行业发展、制度创新研究。将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人才列入“许昌英才计划”30版政策体系支持范围。常态化举办跨境电商沙龙、论坛、大讲堂、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6.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推动跨境电商向农村延伸,赋能农业生产、农村消费、农产品贸易,推动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加快出口国际认证,逐步扩大农产品出口。
(二)优化六大服务。
1.优化海关监管服务。推广出口海外仓无纸化备案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实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对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证件管理且单票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一般出口商品,企业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四位税号简化申报。探索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高效、安全、快捷的退换货监管模式。推行全程通关无纸化,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实施跨境电商风险分级管理,提升通关效率。
2.优化税收征管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综试区内跨境电商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提高出口退税效率,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为一类出口企业提供办税“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退税。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按照“容缺办理”原则办理退(免)税。积极推广出口退(免)税事项“非接触”办理。
3.优化外汇监管服务。建立动态监测、总量核查、分类管理的外汇管理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与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跨境外汇支付和结售汇业务。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商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4.优化市场监管服务。放宽新注册跨境电商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探索推动“集群登记”“一址多照”等改革。加强进口商品监管,加大侵权行为查处力度。常态化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商标注册、广告推广、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培训。
5.优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支付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综合服务企业积极创新跨境电商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跨境电商险种,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
6.优化物流服务。加快建设许昌国际快件综合处理中心,完善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监管设施,对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和郑州国际邮件枢纽口岸,探索跨境电商“1210”进出口、货物转关、货物转运模式。引进和培育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快件业务。支持企业在欧美、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建设一批公共海外仓,提升跨境物流服务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许昌市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许昌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举措,建立工作台账。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强化业务指导,合力推进许昌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二)强化政策支持。许昌市要统筹使用各级发展资金,出台扶持跨境电商发展政策,对编制发展规划、壮大市场主体,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产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布局海外仓、发展直播电商、开展人才培训、举办产业促进活动等给予支持。
(三)优化发展环境。商务、财政、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创新举措、优化服务,合力推进贸易便利化,增强企业获得感。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公平竞争、规范经营。加强宣传引导,推介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经验做法和优秀案例,营造良好发展氛围。